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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自有天道,生死横刀狂傲。”
XXX
毒是一种很玄妙的攻击方式,毒是能潜入身体内部的危险,而就连制毒人自己都很难说毒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姜笑笑正是将毒和自己的真气完全融合在了一起,才凭借并不高的战斗天分成为了世界一流的战士。
而何慕林和自己的小舅姜笑笑有些许不同,不同在于,姜笑笑尚且把自己称作战士,把自己的斗争成为战斗。而何慕林,则完全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刺客。她没必要坦坦荡荡堂堂正正,她只要能赢,只要能活着,什么都无所谓。
在她出发去任职之前,姜笑笑对她千叮咛万嘱咐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和什么人交战,都一定要用毒,绝不能直接和对方实打实地碰撞。
“为啥啊。”何慕林探着脖子问自己的小舅。
“***,因为你弱!”姜笑笑一掌拍在何慕林脑袋上,龇牙咧嘴地发火。
对,因为何慕林弱。
何慕林的战斗能力是朋友中最弱的,她很多地方都是最弱的。比如意志,比如信念,比如不要命的那股劲儿。但她有一点是所有人中最强的,无人能敌。
那就是自知之明。
但即使是这样的何慕林,也有个发自内心的理想,那就是让疆原在世界上恢复盛名。为了这个目标她孤身一人离开了家园,和修塔的那些疯子争来争去,最后获得了潇湘美人的名头。
而帮她实现理想的人,是荣华二逍。那个人一声令下就把疆原几乎整个搬到了荣华城,他完成了他的所有许诺,收取的代价是何慕林的命。
所以何慕林来还她的命了。
荣华二逍用传送阵传送市民的时候,何慕林和周萍美正好赶到城外。她们亲眼看着城中的居民全部消失,随后迅速赶来支援荣华二逍。远远目睹荣华二逍被暴虐的天神肆意攻击的时候,何慕林的一腔热血就已经冲到了头顶。
她这辈子真正崇拜的人太少太少,一个是君与眠,一个是荣华尹兰,还有一个,就是荣华二逍。荣华二逍一直是她崇敬的人,她早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就把他当做偶像,那个太子又会骂人又会做人,总是让何慕林感叹怎么会有那么牛逼的人。
看到二逍受了那么重的伤,何慕林生气到甚至第一招就直接出了杀招。她用的是自己最凶狠的毒,凶到那毒她自己若是碰到一滴,当场就会暴毙而亡。她用了三十多种毒花才提炼出三瓶这种凶毒,而在阴兵出现之后,她甚至还在里面加了阴兵身上的物质。
纳喇兴文的手臂瞬间就变成了黑紫色,速度快的纳喇兴文作为天神甚至都没能反应过来。他用的是自己的真身,而连自己的真身都没看清的速度,让他瞬间产生了恐惧。
“我竟然会恐惧你!我竟然!会对你一个地面上的***产生恐惧!”
寒风呼啸,吹得何慕林的脸像被刀割一样疼。她的身上喷出鲜血,如同麻袋一般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她浑身剧痛,不知道有没有摔断骨头,但筋一定是断了数不清的数量。她挣扎着站起来,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剧烈颤抖,她甚至流出了眼泪,因为真的很疼。
天神不会看地面上的蝼蚁,但纳喇兴文不得不正视何慕林,因为那毒已经快蔓延到他的心脏了。他把自己的手臂直接砍掉,甚至挖出了胸口的肉,才勉强阻止了毒的蔓延。如同骷髅般的身体极其诡异,而他刚刚站直身体,何慕林就再次冲了上来。她的刀比之前和纳喇兴文交战的人慢许多,技巧也较为生硬。但她每一刀都蹭着毒,刀刀都落在纳喇兴文的皮肉之上。而有时她成功伤到他了,有时甚至连他的皮肤都划不开。
神的真身强度对于地面上的人来说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何慕林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强的人。她很害怕,她看到自己的毒被纳喇兴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方式解掉,而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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