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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道十年,出门已是到了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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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爵位减刑的真正原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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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落衡面前失态。

    嬴政道:“我上次那么数落你,你就不曾记恨我?”

    秦落衡笑着摇头道:

    “小子哪敢?”

    “若非长吏那么点醒,我恐怕还没有醒悟过来,我当时的确是认知出了问题,把一切问题都归到了冲动和狂妄上,并没有真正理解到根本错误。”

    “我也的确对法缺少了敬畏之心。”

    “长吏教训之言是字字珠玑,我秦落衡哪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更不敢对长吏抱有半分不满。”

    嬴政满意的点了点头。

    继续道:

    “我听人说过,你最近当了一段时间法官,也认真的去地方践行了法制,你现在对秦法又是何看法?”

    秦落衡沉思道:

    “法并非只代表死板的法律条文,其实也蕴含着法律精神,秦法更是代表着官府的威信,以及秦律的威严。”

    “法不可逾!”

    “为临时法官那段时间,我算深入到了地方,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系统的对秦法有了深刻了解。”

    “正如商君所言:‘民不尽知、民不尽贤,所以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从而令万民无陷于险危、令万民皆知所避就。”

    “秦法苛杂,事无巨细,都有涉及。”

    “但也正因为此,官吏才不敢胡乱定罪,民众也才能真正的得到保护,大秦的法的确是苛法、是杂法,但绝对谈不上是严苛峻法,秦律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秦人。”

    “有些罪罚的确过重。”

    “但若是不犯法,又岂会获罪?”

    “世人不少指责秦法残暴,但这种指责并无道理,很多其实都是犯罪之人的诡辩。”

    “坏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后做了一件好事,便能被人称赞,甚至能被称做浪子回头,好人做了一辈子好事,最后做了一件坏事,便会被人骂做原形毕露。”

    “这明显是不正常的。”

    “无论好人坏人,只要做了坏事,那便都是‘坏人,就应当被绳之以法,‘坏人就不该受到世人推崇,因为这无疑是对法制的一种践踏,也是对守法者的一种羞辱。”

    “改过自新、浪子回头,这的确是世人喜闻乐见之事,但其实在坏人对社会做的好事,跟以往犯下的错事,功过相抵之前,他们依旧算是罪人。”

    “有罪则罚,有功则赏,功过相抵,不赏不法,功不抵过,只能减刑,功大于过,则能余赏。”

    “而这才是爵位能减刑的真因。”

    闻言。

    嬴政欣慰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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