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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梅,看看是不是真的。这可真是稀奇,老沈家的小混混兼懒汉竟然主动来地里了。
这可是一个稀奇事儿!
沈母只以为春花婶看错了,“你看”错了
话还没说完,抬眼便看见儿子来到低头,瞧见自己还大喊了一声妈。刚刚一番动静,周围人都注意到沈钰了。
“瞧瞧,人手上还拎着一只兔子呢!”
“今天早上,我可瞧见沈钰人往山上跑了。”
“哎呦!咱都多久没吃过肉了。”
“谁说不是呢,这种人怎么还能抓到猎物?”
村里人到底都碍于情面,也惧着沈钰,毕竟那人是个无赖,声音都压得很低,在沈钰眼睛扫了一圈之后,便神情讪讪地散开了。
“妈,中午加餐!”
沈母也瞅见了儿子手里拎着的兔子,心里也高兴,他们都很长时间没尝过肉味儿了。
她有心想问,不过因为周围人多嘴杂的,反正再有一会儿就下工了,不急这一时,便让他去给儿媳妇帮忙去了。
“媳妇儿,我来弄,你去坐着歇歇。”
七月份,正农忙,男人、女人都在地里田头忙碌。男人们翻土,女人跟在他们后面,每人手上都拿着水稻苗,等着插秧。
沈钰观察到,基本上和媳妇儿一起的都是村里的一些新媳妇儿,或者是村里没出嫁的姑娘们,年龄都差不多。
不过在他看来,还是媳妇儿最好看,最惹眼。要不然自己怎么就一眼就注意到人堆里的媳妇儿了。
“慧慧姐,你丈夫来找你呢。”
李慧视线同沈钰相交,她不大好意思,不过沈钰强势的将兔子塞到她手里,直接拉着她坐到树下乘凉。
她全程迷迷糊糊,就连水壶什么时候跑到自己手里都不知道。
不过沈钰并没有去插水稻苗,再怎么说那也是一群女人,自己还是要懂得避嫌。
媳妇儿可还在看着呢!
找队长借了一个工具,然后直接加入男人的队伍里了。
队里男人并不像那些婶好攀谈,干了这么长时间,他们都很累,可没那个精力去挤兑自己。只看了一眼他,就各做各的。沈钰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不然太累了。
沈钰干了一会儿,便浑身是汗,身体便有些受不住了,真弱。
不过好在,沈钰累了,就看看媳妇儿,瞬间满血复活,不能在媳妇儿面前认输。李慧也发现他隔一会儿便看一下自己,周围不少人都注意到了。
所以当沈钰再一次朝自己这边看的时候,瞪了一眼。
沈钰有些懵,还不太明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又惹到自己媳妇儿了。
“收工了!收工了!”
大队长的声音传来的时候,大家都停下手里的活计,纷纷拖家带口回家。
沈钰归还好工具以后,便看见沈母和媳妇儿正在路口等着自己。
到家的时候,沈钰连水还没来得及喝一口,便被沈母和媳妇儿围堵。
“妈,怎、怎么了?”
沈钰看着沈母严肃的样子,正襟危坐,准备好心里早就打好的腹稿。
“你说拎着兔子怎么就那么大剌剌地往田里去,我没教过你财不外露啊!”
沈钰利落道,“没有。”
结果自然是被沈母揪着耳朵训了一通。
沈钰以为沈母会问自己怎么会猎到兔子的。结果竟然是因为自己不够谨慎,把自己抓到兔子的事儿让那么多人知道了。
沈母一开始是想问儿子的,不过想着貌似猎到兔子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毕竟自己生的儿子她清楚。
打小就随她,天赋异禀、聪明伶俐!
不得不说有的时候,沈母对她儿子的滤镜是真的很厚。
沈母手艺很好,做的兔子是麻辣鲜香,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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