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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婆婆的诰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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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第一次举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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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悠悠想起张年富令人发指的行为,要是在现代,她会让他吃够花生米。

    可这是古代,她们一没权,二没钱,三没势力。

    根本不可能用正当的办法,去惩罚那个畜生和他的走狗。

    他们手下沾了多少无辜男童的血啊!

    想到这,唐悠悠点头。

    “你的计划是什么?”

    乔震扶着唐悠悠在床边坐下,低声说“今天我们当面闹开,刘氏和刘管事带不走澈儿,他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村里的其他村民听见风声,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跟着刘管事走。

    当然也不排除有贪心的。

    但刘管事的主要目标是乔咏澈,没带走乔家小儿子,其他孩子也就没必要带走。

    “债主,如果你是刘管事,你会怎么做?”

    唐悠悠想象着自己是有钱人的管家,嚣张跋扈惯了,对一个村民的小孩,自然是志在必得。

    本以为用钱就可以带走孩子,没想到这村民一家不识好歹。

    软的不行,那么就来硬的。

    “如果我是刘管事,我会回镇子上叫帮手,直接来抢人。”

    “对,我也觉得他会这么做。”

    到时候,就算刘管事没有抢走孩子,张财主也会惦记上乔咏澈。

    后患无穷。

    所以,乔震的打算是,不如直接干掉刘管事,让他没机会去跟张财主说这件事。

    如果可以,唐悠悠也不想杀人,可不杀了刘管事,死的就是澈儿。

    至于报官,就别想了。

    就是现代社会,起诉一个人,都没有那么容易。

    比如,张三借了李四2万块,说一个月还,但他没还。

    李四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怎样才会立案呢?

    首先,李四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的起诉状,起诉状上需要明确:

    一、被告的详细信息(张三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向被告发送传票。

    如果被告信息不全,法院则无法立案。

    二、已经实际发生的侵权,张三确实借了钱,并且已经超过约定时间还钱,已实际侵害李四的合法权益。

    三、诉状上的法院,需要具有本案的管辖权。

    张三住城,李四住城,借款行为发生在c城,那么c三个城市的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但是,如果李四向d城的人民法院起诉,d市的法院就不会受理案件。

    而在古代,起诉又为“伸冤”,就是百姓已经实际遭受到损害,才能去击鼓鸣冤。

    如果损害还没有发生,何来“冤屈”?.

    所以,告官一条根本走不通。

    因为伤害还没有实际发生。

    可是,如果他们什么都不做,那这伤害必然会发生。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自己将要第一次杀人带来的情绪波动。

    “那就,在路上动手?”

    乔震点头,“恩,我会去打听他什么时候出发,我估计他还会鼓动刘氏来劝说我们。”

    “极有可能是下午才会离开。”

    下午离开,晚上才能到镇上,路上正好光线昏暗,方便掩人耳目。

    唐悠悠有些担心,“乔震,你有把握吗?”

    刘管事那种人,回家肯定是要坐牛车的。

    不过李伯大概率不会载他,因为四轮车不方便走夜路。

    所以刘管事一定会在村里找个两轮牛车。

    那路上最少会有刘管事和赶车人两个人。

    万一露馅被人认出来怎么办?

    乔震扶着唐悠悠的肩膀,试图给她一些信心“我到时候就扮做山匪,不会被认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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