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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系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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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分成上限(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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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吼了一声,没有得到回应。她也不急,打开手机,和大姐白玉秋商量起来。-.

    韩烈正在办公室给网文大神改大纲呢,突然接到白玉秋的短信。嘿,真有意思。

    韩烈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她俩是生怕赚太多,到时候自己心里不舒服。

    能把这种事情提前想在前面的姑娘,至少当得起一句的夸奖。挺好的。

    韩烈原本也没有打算不顾底限的白帮忙,索性就把酝酿中的常规合同分红比例发给了白玉秋。

    大致上是--

    盈利100%以内,扣除5%的管理费之后,分给客户净盈利的80%。

    盈利100%以上200%以内的部分,5%管理费照收,分给客户净盈利的60%。盈利200%以上300%以内的部分,分给客户净盈利的40%。

    盈利300%以上400%以内的部分,分给客户净盈利的20%。

    盈利400%以上的部分,客户没有分成,全归私募管理人所有。私募基金的分红,是一件没有明文规定的事。

    只要客户同意,怎么分都行。

    所谓的行规,只能约束业绩平平、产品难以销售的私募经理。那些明星私募,分红条件一个比一个苛刻。

    当然了,韩烈恐怕是其中最特殊的。

    一来,他没有打算把私募搞太大,更不想长久的干下去。

    二来,他的主要合作伙伴会拿走大部分的份额,真正对外销售的并不多。

    所以,在盈利100%的区间内,他的分红是最大方的,比行业平均值都低了5个百分点。

    而在高盈利区间内,他的分红是最苛刻的,骇人听闻。

    简单算算便知道,假设客户购买1000万,最终结算时盈利10倍,总共1.1亿。客户仅仅可以收回2900万,等于净赚1900万。

    少倒是不少,不过大头全被韩烈拿走了,到时候客户肯定有意见。

    所以除非盈利不超过400%,否则一旦超过太多,那么必然会产生大量的非议。很显然,韩烈是故意的。

    本来就是一锤子买卖,朋友能交就交,交不了抓紧滚蛋,谁缺谁啊?

    当然了,潘子、窦子、灏子等人肯定不一样,他们拿的是另外一种合同。至于学校里那帮富二代.....他们的合同会更苛刻。

    以及白玉秋的合同,同样有单独约定。….

    韩烈发信息提醒了她一下:

    半个小时之后,与妹妹商量过的白姐姐回道:

    韩烈笑了笑,回道:

    韩烈看不到白玉秋的表情,但是觉得这姐妹几个又聪明又乖。

    原本的她可能不是这样,一段失败的婚姻教会了她和她的妹妹很多很多.....

    "a!,随时准备着!」

    当白玉秋开始琢磨自家房产证的时候,闲下来的刘铭灏终于带来了有关高叼毛的全面资料。

    韩烈简单的扫了两眼,不禁发出一声由衷的感叹——

    高家杂七杂八的产业很多,净资产是10亿级别的,最主要的财富是高远地产38.5%的股份。

    高远地产和名古地产很相似,都是由本地人经由某种共性很高的方式发展起来的中小型房地产企业。

    和它类似的房企,全国各地,一抓一大把。

    看似不起眼,可是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创始股东不肥。

    事实上,互联网是赢家通吃,风光显赫的只有那么一小撮人,而每个地级市都有几家本土房地产企业,悄无声息的大赚特赚。

    随便干躺下一个,就够好些人吃饱了。

    刘铭灏对于韩烈的计划非常感兴趣:

    韩烈敲了敲资料上面一个小股东的名字,笑问:

    刘铭灏耸耸肩,意味深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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