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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从苍云岭开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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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条约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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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它们完全同意。

    第二条待议。

    第三条的1,4小节同意,2,3小节待议,5,6小节直接驳回。

    第四,五,六待议。

    第七条同意,但需要一段时间的审查后,才能交付。

    总结下来,就是新罗,澎湖和琉球诸岛可以归还。

    印度南部,东南剩下区域可以交付。

    但从巴蜀府到马六甲海峡的那一段却还需商议。

    另外吕宋北部,和岛国海则是直接驳回了,鬼子这两个地方是绝对不给,态度很强硬。

    至于第二条要求赔付的白银,鬼子一方表示只能赔付两亿两,算是归还当年从神州讹诈的钱财,分六期归还,因为近年来岛国的经济不好,这个赔偿第一期希望在三年后进行归还,可以给利息。

    第四条撤军,三天的时间实在是过于短了,鬼子一方希望能获得半年时间。

    第五条一样,一月时间撤回所有人,还是时间太短,希望能够再宽限一些,一年内保证撤完。

    第六条中的航母,战列舰,巡洋舰鬼子一方无法赔付,驱逐舰倒是可以赔付五艘,巡逻舰可以考虑,第一期可以交付三成,后续分三次交付。

    第七条则是需要一到两年的内部审查后,才能将凶手交出。

    另外,谈判不管谈判多久,不管前线是否停战,它们都只接受这样的停战协议。

    最后,鬼子也做出了声明,这次它们过来是为了签署停战协议,不是来签署投降协议的,过于苛刻的条件,它们无法答应。

    “不行,第二条的134亿两,一两都不能少,我们可以商议期限,商议利息,但是,总价是绝对不能改变的,而且第一期必须在签订条约后一月内付清,这是我们的底线。

    还有第三条中,我们的部队已经打到巴蜀府了,剩下的地盘你们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至于吕宋,那就更不要说了,吕宋自古以来便是我神州的土地,断不可能在留在你们手上。

    第四,第五时限上我们确实可以商议,但半年和一年的时间太久,最多给你们一个月和三个月。

    第六条,我们可以再商议一下,但大船肯定是要有的,而且必须在第一次交付中有,不然的话我们神州绝对不会答应。

    最后是最重要的第七条,这些凶手你们必须在条约签署后三个月内交出,不然此条约作废。”

    在松冈洋右说完它们能接受的范围后,程先生直接将松冈洋右递过来的文件推了回去,态度很直接。

    “程先生,这已经是我们岛国的最大诚意了,还望程先生,顾先生能够考虑一二。”

    松冈洋右面露难色的说道。

    “松冈君,这不是你们最大诚意,你们这是完全没有诚意。

    我觉得今天的谈判到这里就可以了。

    你们说的这些东西,你们就是不给,我们也能打下来。

    如果这就是你们的底线的话,那我们双方的底线相差太大,完全没有谈拢的机会,后面我们也没必要继续再谈了,你可以回岛国了。”

    顾先生此时也是一脸的不满意,说完便起身离场了。

    其实对于神州来说,除去马六甲海峡那一项,以及撤军时间一项外。

    其他的基本上已经满足底线了。

    这份条约,本就是一份随时可以撕掉的条约,只要能先捞一点好处,都是挣了。

    但有机会多捞一点,自然是要多捞一点的。

    就比如第二项,其实不管是两亿两还是134亿两,看着差距很大,但实际上,并不是很大,神州这边想着的,也仅仅只是第一笔款项而已。

    但鬼子连第一笔都想不给,这就打破底线了,不过这还有的谈。

    就实际而言,即便是鬼子不赖,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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