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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叶羽凡确实也很饿,毕竟昨晚那么一闹腾,晚饭也没有吃上,一大清早起来早就饥肠辘辘了。
也不知怎么回事,最近叶羽凡对食物的需求特别大,而且吃嘛嘛香,但是他猜想肯定也与强身决有关系,毕竟现在的身体突然变得如此强壮,体内的新陈代谢不知道较比之前增加了多少倍,对食物或者说热量的需求也是日渐增多,昨晚饿了一顿,现在吃上这口热乎的豆花,胃里充满着幸福感。
“那必须新鲜,小伙子,你第一次来吧?瞅着眼生,大娘我可是干了十几年这早餐店了,早上天不亮就开始准备了,你说能不新鲜吗,能不香吗,来拿着。”在不断给客人打豆花豆浆的王大妈一听有客人夸自己家的早餐,立马王婆卖瓜起来,给叶羽凡又端了满满一碗冒着热气的豆花。
“是啊,刚搬来没多久,回头我把学府的早餐卡退了,以后天天来你这吃!”叶羽凡也是继续一边和大妈客套着,一边接过了大妈递来的第二碗豆花。
“哟,还是学府的学生啊,看你和这姑娘往这一坐,我还纳闷怎么我这小店子来了两明星似的”大妈虽然手里忙碌着,但是碰到欣赏自己店的客人也不免互夸了起来。
“大妈,您真会夸人,哈哈”叶羽凡朝着大妈咧嘴笑了笑,脸上充满了简单的快乐,但依旧没有停下双手往嘴中运送食物的动作。
玲花则有些疑惑的看着叶羽凡这一副狼吞虎咽的模样,心想我们吃的难道不一样?还是这老板娘看叶羽凡长得帅给他加了秘密作料?这豆花虽然吃着确实新鲜,但也没有叶羽凡表现得那么人间美味吧?
“叶…叶总,你很喜欢吃豆花油条吗?”玲花看着叶羽凡吃得这么香,觉得自己的食欲也被打开了,一边咬着还有些烫的油条一边和叶羽凡闲聊起来。
因为在玲花眼里的叶羽凡应该是一个标准富二代,还在读书就能随手掏出1000买下别墅,因为店员偏见的眼光就一言不合就买下价值100的家具结果还用了没两天全砸了,怎么也会喜欢他们这些市井百姓最常见的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早餐。
“咕嘟……咕嘟……啊,喜欢啊,从小我就特别好这一口,简简单单既实惠又好吃。”叶羽凡大口咽了两口豆花回了玲花,顺手又抄起一根桌上的油条啃了起来。玲花可不知道,一周前的叶羽凡可还是个连几千块都拿不出的穷书生。
叶羽凡之前为了省钱可是一周起码有5天在学府食堂是靠白粥打发的,虽然这豆花油条也不算得奢侈,但是比起白粥终究还是要贵上了一些的。现在的叶羽凡突然有了系统,一夜之间忽然暴富,口袋里也还揣着上8位数的华夏币,但是从小到大的生活习惯还是让叶羽凡觉得这简简单单的豆花油条才是人间美味,堪比早餐界的山珍海味。
一顿风卷残云过后,叶羽凡总算吃饱喝足了,用桌上的纸巾擦了擦嘴,看了看早就吃饱了的玲花,忽然发现玲花这大周末的怎么还穿着这一套职业装,又想起玲花的衣物都在他们公司的宿舍里,于是问到:
“要不要我陪你去宿舍拿一下衣物?你总不能只穿这一套衣服吧?”
“额,不要了吧,我那里没有什么贵重物品,一会买完家具后我再去随便买几套好了。”
玲花拒绝了叶羽凡的提议,因为她猜想像李嘉锐这样的小人昨晚吃了亏一定不会轻易放过她和叶羽凡的,而宿舍是目前李嘉锐唯一能够有机会蹲到她的地方。
虽然玲花昨天见证了叶羽凡不俗的身手,但是毕竟在她的常识里正常人总是双拳难敌四手的,吃过叶羽凡亏的李嘉锐断然不会像昨天一样带两个人找她和叶羽凡的麻烦,万一叶羽凡因此发生什么意外,那玲花心里可就真的过意不去了,所以玲花不愿意叶羽凡陪她去冒这个险,干脆都不要了,反正确实衣物也不多。玲花的生活一直都很拮据,除了一套睡衣和两套职业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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