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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清梧在外面等了没一会儿,那跑堂的小伙便噔噔噔的踩着楼梯下来了。
“让您几位久等了,小的这就带您去梧桐府。”这小伙子做了个请的手势,让百清梧先上了街道,随后自己三步作两步走到了百清梧身旁,为女修带路。
“几位贵人应是第一次来我们金陵城吧?”
百清梧将眼神从经过时的摊位上收回来,冲身边这小伙子点点头,“嗯,是第一次来。”
还是第一次回自己家。她在心里补了一句。
“唉哟!那我为您带路算是有工可做了。”小伙笑嘻嘻的,“梧桐府离这儿还远,贵人您这路上有什么不懂得、想问的,您都可以问我,我一定事无巨细的告诉您。”
面对这么周到的服务,百清梧回了个礼貌的浅笑,“多谢。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小人名叫来福,是梧桐府的下人,这几日在惠口楼做帮工呢!”来福马不停蹄的将自己介绍了一遍,继续道,“几位贵人特意来问我们梧桐府的位子,莫不是来参加我们二公子的加冠礼?”
百清梧点头。
“原来是我们二公子的朋友啊!我们家二公子前几日还同老爷商量过要仔细招待他认识的几位修士朋友呢,您几位这么早就到了,二公子又该高兴好一阵了。”
“来福,你家二公子是什么样的人?”问话的人是叶正心。
来福看了一眼跟在百清梧身后的这位美艳少女,略显疑惑,“您不是我们二公子的朋友吗?”
叶正心连忙解释,“我师姐认识梧桐府的人,我只是陪着她来的。”
来福听了一下,不疑有他,“哦”了一声,稍加思索,“我们家二公子啊……嗯…”
回忆起那位万人宠爱中长大、自幼就穿金戴银的年轻贵公子,来福在大脑中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们家公子知书达礼、能文善武,还打得一手好算盘,在账目一事上天赋极佳,长的也极好,人如珍玉,十分精致。”
“这金陵城中,但凡是有头有脸的人家,那些个年轻少爷同我们家公子站在一起,都显得黯淡了。因为长的太好看,郡守大人之前还收了我们公子为义子呢!”
“因为长的好看,所以被收为义子?”百清梧不解道。
一听这话,来福骄傲的点点头,补充道,“这可不是小的凭空捏造啊,贵人。”
“您在这金陵城随便抓个路人问问,便知道真假了。”
“郡守大人六年前偶的一女,小娃娃在人怀中抱的白白胖胖的,好不惹人喜欢,但是咱们金陵城的郡守大人,什么都好,就是样貌稍逊一筹。”
“民间传闻,说女娃娃睁眼第一眼看到的亲人若是个好看的相貌,那女子长大了也是顶漂亮的,若是不好看嘛……”来福后面的话没说完,但是他们也猜出其中意思了,紧接着又听来福说,“郡守大人宝贝他的女儿,生怕女娃睁开眼后看到他的脸,于是想了个招。”
“让郡守夫人带着女儿在梧桐府住了一段时间,还特意收了二公子做义子,并让二公子天天去女娃娃面前晃悠,说力求让他女儿睁眼时先看到二公子,以后孩子也能长的好看些。”
来福继续,“您还别说,咱们郡守大人的千金,还真是可爱的紧,而且总和二公子待在一起,确实有几分相像。”
“照这么说,这些个传闻还挺有几分道理啊!”叶正心附和道。
来福“嘿嘿”一笑,随着众人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他又带着几人朝那右手边拐了进去。
这一路几人徒步而行,时间也不算短,然而来福这小伙子能说会道,嘴里的话却是一句接一句,还不咄咄逼人惹人不快,愣是让几个人一路上没冷场。
除了苟千寻一直是黑着脸让人不敢惹、自己也不说话之外,就连柯桥都能和他谈上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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