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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狗蛋的描述下,宋卿时很快就听明白了。
这一天一夜,还真发生了不少事。
沈流云伪装成钦差,从兵器所搞来了二十几把军刀,震惊了整个天堂寨。
山贼们尤其服从强者,大当家不仅释放了沈家人,让沈家人留在寨子里,还要升沈流云当四当家。
只是沈流云伪装成钦差才拿到兵器,毕竟取了巧,就有山贼不服气。
正好天堂寨和隔壁山头的清风寨不对付,明争暗斗了无数次。
大当家便提出若沈流云能带着兄弟们偷袭隔壁的清风寨成功,再登上四当家之位。
获得了所有山贼的同意,沈流云也同意了。
狗蛋正打算跟沈流云一起去,他十分看好沈兄弟,兴致冲冲。
宋卿时心想带兵打仗,这不正是沈流云的长处吗?
目送狗蛋离开,临走前叮嘱他:“今天不学写字就算了,但你别忘了打赌我赢了,你欠我一件事情。等你回来,你带我下山一趟。”
狗蛋一愣,摸了下后脑勺:“行,我回来就带你去。”
沈流云和狗蛋一共带去了七八十个山贼,是天堂寨的一半力量了。
这群人午后就回来了,纷纷扛着麻袋,木头箱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回来。
明显装的都是粮食以及财物,山贼们脸上挂着热烈的笑容。
沈流云走在他们的最前面,步伐匆匆,看不出神情。
寨子里整整热闹了一下午,光头大当家当着所有山贼的面宣布,沈流云从今日起便是天堂寨的四当家。
山贼们心服口服,宋卿时跑上去看了几眼,沈流云站在一帮山贼中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沈家人却很高兴,尤其沈蔚和沈青苓,笑容一直挂在脸上。
宋卿时扫了一眼,沐王妃居然不在。
一帮臭男人的聚会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宋卿时转身就走,被狗蛋拉住了。
“卿丫头,你是不知道沈兄弟有多神。就只看了几眼,就看出了清风寨的防御破绽,带领我们冲进去,那些留守的混蛋吓尿了,砍的他们屁滚尿流。我们只伤了三个兄弟,这下清风寨再也无法跟我们天堂寨叫板了。”
宋卿时皱眉,行,知道你成了沈流云的粉丝,反正早晚的事。
“别忘了明天带我下山一趟,起早出门。”
宋卿时看狗蛋有点醉醺醺的,叮嘱他。
“行。”
回到房间后,宋卿时进了空间。
沈流云短短几天之内就成了山贼头子之一,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可宋卿时发现自己不太高兴。
按照这个趋势,沈流云应该和书里的描绘一样,先是掌控一小部分山贼,再吞并其他各种山头,逐渐发展出一股庞大的势力,训练出所向披靡的清流军。
在灾年乱世,狗蛋跟着他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宋卿时不是跟沈流云拜过堂成过亲,她也愿意在他身边苟着。
见证从无到有的帝国奇迹,想来体验感不错。
但她偏偏是沈流云的妻子,还活着的。
虽说有名无实,但她的存在本身就是尴尬。
进一步,沈流云另有官配,宋卿时压根不想掺和到男女主中间去。
退一步……
只要一想到沈流云将来会和宋渺渺在一起,宋卿时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暴脾气,将他们暴揍一顿再扔进河里喂鲨鱼。
替原主揍的。
原主自小被宋渺渺抢了世家千金的身份,回到宋家后被命运推着嫁给了沈流云,谁知死在流放路上。
倒是名义上的夫君和抢了自己身份的假千金相亲相爱福祚绵长。
这不能想,一想拳头就硬。
宋卿时忍不住想,如果自己一走了之,岂不是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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