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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两天,才能建立起来的,这需要日积月累。现在的颜姨,和小锋认识的颜姨,可以说是两个人。你们颜姨这一次,虽然说选择了袖手旁观,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她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
沈雁翎便问季捷道:“季叔,您说老实话,您接不接受,我做您的儿媳妇?”
季捷差一点被沈雁翎的话,给吓到。他微微思忖一会儿,这才说道:“玲玲,既然你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就实话实说。其实,打一开始,我是不喜欢你的。没有别的原因,我只是觉得,你和小锋,你们俩个性差异太大,小锋太过老实敦厚,怕他吃亏。而你给我的第一印象……呵呵,不过这一路上,据我观察,你似乎挺在意小锋的,因此我对此持开放态度。”
沈雁翎道:“像锋哥这么好的男朋友,我当然会在意,会好好珍惜,嘻嘻……”
扭过头看向季锋,沈雁翎越看越顺眼,这种感觉很奇妙,她不再觉得她和季锋在一起有违和之感了。到了这个时候,她甚至已经将自己,认定就是季锋的女朋友了。
方才,季捷与沈雁翎的谈话,却也给季锋带来了不少启发。
系统挑选天书的宿主,其实是有迹可循的。《看书》的宿主,关维维是个瞎子,《血书》的宿主,黄狡是一名血癌患者……作为《信书》的宿主,季锋本是一个软弱无能,极度没有自信,缺乏安全感,怀疑人生的人。
就算穆关他们抢走了《信书》,可《信书》和他们的属性,根本就不匹配,穆关要将《信书》与《兵器谱》融合,势必要花不少时间……
季锋有拷贝天书的技能,这同样,可以说是一种抢夺,事实上,拷贝其他玩家的天书,除了增加自己法术的广度,并没有让自己变得更厉害一些,只不过是给与了自己,更多的选择罢了。
《信书》,之所以会被认定,是最有价值的天书,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它是唯一的,升级了的天书。
紧接着,季锋又想到,这一次,自己并没能,说服颜芯他们,帮助自己。现在的自己,既没有钱,也没有人,如果历史重演,估计自己,多半还是一个,给其他玩家送人头的角色。
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到底是,天书选择玩家,还是玩家选择天书?失去了天书的庇佑,玩家只不过,是比一般人,强那么一点点的普通人。天书自带神性,它和宿主,有着高度契合……是不是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呢?季锋暗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