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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太子妃:和废太子互换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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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 女子地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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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政令,让这些百姓蒙了。

    女娃娃16岁才能出嫁?那岂不是要吃好几年的白饭?

    孩子想要分地,就要拿户籍文书和父母的婚书来登记落实户籍。

    偷偷结婚搭伙生子一家子逃税行不通了!

    家里重男轻女,有女儿要议亲的,想要用女儿给儿子换聘礼的,想要让女儿快嫁出去腾地方的。

    一个个都不高兴了,多养一年,吃的饭官府给出啊?凭什么不让他们早早嫁女儿!

    官府说了:给出!女儿家也有地了!

    女孩也有地?好事啊!他们的姑娘也有地了,也给家里创造收益了!

    养到16也不是不行,到时候嫁出去,地留着给自家兄弟。

    可官府强调:地随人走,人死地收。

    算是彻底浇灭了这些百姓,想要趴在女儿家身上吸血的想法。

    这说明什么?女孩们再也不会被骂吃白饭的,人家生出来,就是带着口粮的。

    有些人家又开始动了歪心思,将女儿留在家里一辈子。

    家里多个使唤的人,还能给家里多一些地。

    官府又站出来了:你想将女儿留在家中当苦力一辈子?

    年满23还未议亲者,就会有人来罚款。

    不想交罚款?

    除非你将女儿登记立女户,嫁娶与父母各不相干。

    到了25岁时,女儿家便出户,分家,同兄弟们一样,顶立门户。

    这些政令一出,很多百姓都没懂朝廷的意思。

    女儿家还金贵起来了?

    但追根究底,是他们百姓占了便宜。

    于是一个个的,本想着将家里十二三岁就议亲换聘礼的人家,也愿意多留一留女儿了。

    而很多家中重男轻女十分严重的女孩,听到这些政令都不禁泪流满面。

    她们也有地了,她们不是身无分文,娘家夫家都靠不上了。

    就算家中将聘礼都留下,但她们还有地。

    而家中不苛待女儿家的百姓,更加开心了,女儿又多了田产。

    许多被骂绝户的人家,也泪流满面,决定回家就和孩子们商量商量,若是找不到上门女婿,便去慈幼院领养一个弃婴回来。

    朝廷放宽了女户条件,他们的女儿也可以顶立门户了!

    至于地不够分?那就牢里的犯人去开垦荒地。

    将这些人流放到东北各处去开垦荒地。

    一时间改革的风,从京城开始吹散到各地。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女儿家也有田地分,甚至还要带走?

    但仔细想一想,谁能够保证自己一个女孩儿都不生呢?

    之后的一些年后,女婴存活率直线上升。

    许多举措不是立竿见影就能见到效果,而这些女儿家,面对娘家的剥削,也能挺直腰板。

    因为她们不算是吃着娘家的粮长大的,她们是生来便自带粮食。

    再也不会因为娘家的剥削而在夫家抬不起头。

    同理,夫家再也不会因为娶进门个媳妇多加指责。

    因为人家自带口粮,就算离了你们家,也能自立女户。

    女子的地位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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