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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节 诡异的《婚姻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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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你这根本不是结婚,而是找了个老爷,把自己卖过去当丫鬟。她毫不客气地说。

    看着满面怒意的苏小琳,卓苗苗又哭了起来:琳琳,我好命苦,找了这样一个男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他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我是真不想跟他过了,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为难。

    苏小琳脑子里全是问号:你犹犹豫豫的到底在想些什么啊?他们鸠占鹊巢住着你的房子不说,还要你帮他养活一家老小苗苗姐,你是不是被阮王春灌多了迷汤,连自己该干什么都不知道了?

    卓苗苗犯难地低声嘀咕:如果离了婚,我的房子就得分他一半。这三套房一下子去了一套半,我和我爸妈住哪儿?

    等等!听到这句话,苏小琳猛然睁大双眼:你说什么?三套房分他一半?这是什么意思?

    卓苗苗弱弱地回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半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

    苏小琳感觉浑身血液上涌,嗓门也骤然大了起来:谁告诉你的?

    卓苗苗抬起头,圆圆的胖脸上有些惊讶:《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啊!

    这不可能!

    苏小琳下意识反驳。她随即想了一下,疑惑地问:苗苗姐,《婚姻法》上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你究竟是从哪儿看到的?

    我这里就有一本。卓苗苗说着,离开沙发站起,转身走进卧室。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本《婚姻法》。

    你说的奇葩规定在哪儿?给我看看!苏小琳迫不及待地问。

    话刚出口,她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ash;&ash;&ash;&ash;卓苗苗说的其实没有错,离婚的确要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可问题是,卓苗苗这边的三套房子与阮王春无关。自己受主观意识影响,下意识进行代入。

    这儿!卓苗苗翻开书页,指着其中的文字:我真没骗你。

    苏小琳凝神注视着那行文字。

    卓苗苗说的没错,字面意思也没有误解。

    抬起头,苏小琳的语气略有缓和:苗苗姐,你可能误会了。财产分割指的是双方共有部分。现在这三套房子都是你的,房产证上标注的日期在你们结婚之前,房本上也落着你好你1妈妈的名字,与阮王春没有半点关系。别说是一套半了,就连一毛钱,他也分不到。

    不不是这样的。卓苗苗有些发急,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结婚以后双方财产就变成共有,除非婚前做过财产公证。

    你听谁说的?苏小琳感觉三观再次遭到严重冲击。

    阮王春说的。卓苗苗再次翻开那本《婚姻法》,指着其中的一页:国家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

    苏小琳接过书,疑惑地看着纸页上的文字。

    工整的印刷铅字,的确有夫妻婚前财产,婚后转变关系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均分割。若故意隐瞒,或拒绝财产再分配,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具体金额与情节恶劣程序,判处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监禁。

    苏小琳觉得一定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要不就是自己的逻辑思维出了问题。

    她百分之百确定:《婚姻法》里根本没有这一条。

    开什么玩笑,我老公就是警察,而且还是连续荣立一等功的警察。身为警嫂,就算自己没能通读所有法律条文,可一些基础性的法律法规还是很清楚,绝不可能弄错。

    她把手上的书合拢,翻转到背面,再倒过来翻开扉页,发现纸张很粗糙,甚至有些微微的扎手感。

    印刷字体也有些别扭,行间字距远不如书店里买到的那种看起来清爽,就像小作坊里弄出来的劣质印刷品。

    这本《婚姻法》是哪儿来的?苏小琳已经有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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