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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祭酒听见这话,懵了。
前段时间,闲暇时,他还跟国子监的学子聊到这首词。
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国子监的学子,对这首词的评价都是极高,一致认为这首词必将流传千古。
当时还疑惑,为何以前从未听过起舞此人,原来竟是任平生的雅号。
“任平生精通诗词之道,又久居边关,为我大周把守国门,今日送别南下征战的王孙,正契合了他的心境,十之八九能做出佳作。”
一旁,许汝贤好似已经赢下了这场赌局,脸上满是笑意。
程祭酒心里也认同他的说法。
毕竟,任平生能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做出行路难和青玉案,可见其诗词天赋极高。
单单凭借这一首诗,一首词,称之为诗词大家都不为过。
做出一首佳作,并非难事。
但……传世佳作,却未必能做的出来。
他要真能做出来,也就意味大周又多出一位绝世才子。
如此一来,输掉一场赌约,又算得了什么?
一念至此,程祭酒沉默下来,安静的等待任平生作诗。
…………
一楼。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任平生的身上。
任平生略作思考,大手一挥:
“纸笔!”
“好!快去拿纸笔!”
众人见他答应,热烈的欢呼起来。
仅仅片刻。
掌柜就拿来了纸笔,摆在任平生的面前。
任平生提笔蘸墨,开始书写。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
落笔。
诗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一旁。
陈志明大声的念了出来。
念完。
大堂内安静下来。
众人都在细细品味这首诗。
很快,有人分析起来。
前四句,世子是在借烧不尽的野火,比喻我大周奋勇杀敌的将士。
后四句,借南边古道荒城之景,表达与他们这些王孙的依依惜别之情。
在送别诗中确实算得上是佳作,但……总觉得差了点意思。
众人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这么说,只是笑着称赞。
“世子好文采!”
旁桌。
晋王细细品味了这首诗,轻轻的摇了摇头:“这首诗确实不错,但与今日宴会的气氛并不相符,终究差了点儿意思。”
二楼。
两位大儒对这首诗的感觉和晋王如出一辙。
这首诗单拎出来,作为送别诗,可以说近十年无人能与之相比,但放在今日的宴会上就差了些。
周人野火烧不尽的韧性,与好友的依依惜别之情,这首诗都有,却没有南下征战杀敌的豪迈气势。
简而言之。
算是佳作,却非传世佳作。
最起码,程祭酒是这么认为的。
他看向许汝贤,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刚峰兄以为这首诗能否称得上是传世佳作?”
许汝贤闻言,陷入沉默。
在他眼里,这首诗流传开来,必定能传于后世。
但……与行路难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硬要说是传世佳作,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显得他好像输不起。
一时间,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纠结了许久,在心里叹了口气,悠悠道:“这首诗与我心中所想的,差了一些,所以……”
本想说,这场赌约算我输了。
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就听楼下再次响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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