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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看出点儿他说谎的破绽来,但萧处斋就是那样站着,手无寸铁。
甚至还有点儿可恶的无辜。
弗兰朵也终于想起了记忆深处的那个名字,她大叫起来,不讲任何风度的:“尼禄!尼禄·爱德华多!我是温切斯特!快把我抓回你家大牢去!”
就是蹲切西亚兰的监狱也比被这帮人抓了要好,囚犯也有人身保护法呢!
萧处斋耸了耸细长眉毛,有些难为情似的,瞪了弗兰朵一眼:“你话很多诶,爱尔诺小公主。”
爱尔诺——这是弗兰朵已经灭亡了的母国的名字。
“现在我可懒得做什么切西亚兰的王储,我奉命行事而已。”萧处斋手抄裤兜,笔挺的高级西装愣是叫他穿出了吊儿郎当的感觉,他像个痞子,“要么你们放了她、我带她走,要么我把你们全打趴下,我带她走。”
说罢,还嫌不够自大似的,他补充了一句:“我的老板很严格的,十分钟内我不回去,就再也回不去了。而我没有带上弗兰朵,我也不用回去了。”
这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弗兰朵心想。揍他!
于是下一秒,弗兰朵期待的画面就在她眼前上演了。
那一群混□□的,有的赤手空拳,有的举着球棒,有的握着瑞士军刀——都是些没点儿杀伤力的东西,毕竟最近风紧,携带枪支是要进局子的。
所以萧处斋的胜利可以说是毫无悬念和看点。
他手法又快又准,打人不留情面的,一心就是要把对方打残打死,在这野兽般的作战风格下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进入状态的萧处斋像一匹嗜血的掠夺者,一击致命,所到之处片草不留。
花臂大汉见情况不妙,正要抱着弗兰朵跑路,怎料萧处斋快他一步,一拳将他撂倒。萧处斋将弗兰朵拉到自己身边,手一捞便将她扛上了肩,他轻佻的笑着:“我们走,小公主。”
但弗兰朵却看见已经倒地的花臂大汉把手伸向了腰间——他带了枪!
“小心——”弗兰朵只来得及说这两个字,大汉便已举起了枪,对着萧处斋后心扣下了扳机。
子弹出膛。
以萧处斋的反应速度,也只来得及往旁边一闪,避开要害,子弹贴着他的侧腰滑了过去。□□灼烧了他的衣服,擦破了他侧腰的皮肤。
萧处斋一回身,抬脚踹向大汉面门。
“真麻烦,”他说,“你把我送给别人的礼物弄上了瑕疵,这叫我怎么好意思送人?”
原本轻松平静的气质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真实存在的杀气。
“这具身体、这颗心都是用来给我喜欢的小姑娘伤害的,你又是什么东西,胆敢先她一步对我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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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到了现在,弗兰朵也依旧记得萧处斋说过的那些话。
原来那么高不可攀的男人,也会为了心头所爱而自愿负伤。女孩子给的伤,总不至于死。
就是要被她手中利刃刺穿胸膛,也要将她拥入怀中,告诉她他有多爱她。
情字一起便是燎原大火,轰轰烈烈地将世间一切都拖入毁灭当中。
你看,即使是对谈不上任何感情的弗兰朵,他都有自己的贵族做派,就是让自己受伤也不会委屈半点儿女性。出于这一挡,弗兰朵就晓得了,往后她对萧处斋,总是要留出一份薄面和余地的。因为这恩情,是她穷尽一生都偿还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