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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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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湘江北去 第二章 备战(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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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起兵报仇,不是起兵造反。这是第二条要全族统一的思想。”

    “如果是造反——依律,谋反罪,夷三族。大逆不道罪,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

    “如果是报仇——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这是《礼记》里圣人的教诲。遵循圣人的教诲起兵报仇,行的是正道,有功无罪。”

    “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消除族人、朋友和中间派里潜在的朋友的心理压力,凝聚人心力量。”

    “可是,”誊写完毕,区乐抬头问道,“如果县令确实与罗氏勾结,参与了对老精夫、对族人们的屠戮呢?”

    “修常,我明白你的意思——杀官,肯定是造反。”

    “那~”

    “没关系,”区星抬手止住了区乐,“做好宣传工作吧,区氏会起兵报仇,不会造反。县令是朝廷命官,代表的是朝廷和天子的权威,他不会有错的——他是被地方的女干佞蒙蔽了。”

    “区氏起兵,是报仇,不是造反。是要清除蒙蔽县令的小人,不是要针对县令董公。区氏不会杀朝廷命官的,如有意外......那也是意外。”

    “及谋反者,皆要(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二年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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