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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我绝对保密,不过我也不善于跟人打交道啊,你们能不能成,不能保证哈!”
“我还有一个要求,如果你们后来成了,我能把这个桥段加工一下写到小说里面吗?”
洛晨曦听到这小姑娘这么说,都不由哭笑不得:
“行行行,随你,不过可不能把我黑化啊!”
大麦顿时笑道:“那必须不能啊,洛总这么帅,我要黑化你也不忍心呢!”
“不过那个红豆小姐姐很漂亮吧?我知道洛总你不是那种好色油腻男,平时对其他女生都不多看一眼的。”
“娜娜都说了,自从你来了之后,村里的姑娘,还有外面的女游客,有不少打听你的。”
“有些还很漂亮呢,你一个都没搭理,现在却在红豆小姐姐这里栽啦?”
好吧,不得不说,大麦这个姑娘,有时候还蛮好玩的,就是说话没点方式。
可能也是跟她长期窝在屋里,很少跟人交流的原因。
而且她有一种肉眼可见的社恐气质,只不过真的做个朋友,你会发现,她其实蛮可爱的。
只不过,跟她做个普通朋友就可以,其他的还是别来了。
两人也就这么约定下来,于是乎,一帮房客都发现,平时很少露面的大麦妹妹竟然下楼了。
要知道,前些天隔壁的房客,驻唱歌手胡有鱼买了宵夜回来,问问大麦要不要下来吃,人家都是一句话,不来。
就打发了。
这不,驻唱歌手胡老师,一看到大麦竟然被洛晨曦邀请下来了,顿时就来劲了:
“唉唉唉!大麦,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哈,之前我请你吃宵夜吃饭,没一次愿意下楼的。”
“我们好歹都是文艺工作者,应该同一阵线啊!”
“咋洛总去请你就下来了?”
大麦直接就来了一句:“因为洛总比你帅啊。”
胡有鱼为之一愣:“嗨!好吧,这还真让我无话可说。”
这对活宝的对话,顿时让旁边的人都哈哈一笑,气氛一下就活跃起来了。
事实上,除了有风小院原来的住户之外,洛晨曦还把谢之遥和谢晓春、谢晓夏兄妹都请过来了。
都是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说说话也有意思。
人是一种群居生物,虽然有人遗世而独立,但大部分人是脱离不了群体的。
否则,就跟鲁滨逊漂流记一样,迟早会精神出问题。
几个大老爷们在外面喝酒吹牛皮,许红豆和两个姑娘,则是在厨房里面忙活。
她们都要拿出一点拿手好菜来。
当然,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洛晨曦,是他提议要一人来一个小菜的,所以他直接就打头阵了。
这还是洛晨曦第一次亲自下厨,平时他都是在外面解决三餐。
他要不就是村里几家小餐馆,要不就是在有风小馆用餐。
反正消费返现,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所以大家都以为他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
结果现在他亲自下厨,顿时就让几个女生,还有刚才还在闲聊的几个男人都过来围观。
洛晨曦就是这样,可能是因为有技能影响的原因,每次发动技能的时候,他都会很专注。
这不,认真做事的男人是最帅的。
认真又会做饭的男人,又香又帅!
看到他这烹饪美食的场景,几个女生都挪不开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