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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有一二三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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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做个妾也好(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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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从雨夜回来之后,明瑜立刻受到了云楼贵宾式的对待。傅桃花给他换了一个屋子,不再同沈兵挤在一起,新屋子窗明几净,开窗就对着波光粼粼的旭阳湖,景色如画。傅桃花对他一天三问候,吃喝拉撒都专人伺候着他,半点都不用操劳。以前的粗米白饭配着白菜豆酱,现在每一顿都有鱼肉鸡汤补身,让明瑜总觉得:城郊的农户把猪养肥了,能够卖一个好价钱。

    明瑜一直装病,房间门都出不了,都快要发霉了。

    沈兵趁着所有人都在睡觉,偷偷爬上明瑜的新屋子,惊叹:“哇,这什么地方哦。是要准备成亲洞房吗?”

    明瑜立刻给了他一个哀怨的眼神:“快让我下去遛一遛,我都快要闷死了!”

    以前离国犯境,在战场上,他受了离国王子的一剑重创,都不至于在床上躺那么长时间。

    沈兵立刻拉住他:“不成,爷。您还得装病半个月。”

    明瑜笑得狠艳狠艳的,给了他一脚:“你小子是不是耍我?让我装小林子,差点都抽筋了!”

    沈兵笑呵呵的:“属下哪里敢?爷不是挺享受的吗?”

    明瑜是挺享受的。

    傅桃花对他和颜悦色。

    只是这种和颜悦色,总让他觉得心里发毛。

    明瑜坐在床边,问:“查了没,那个月娘有无可疑?”

    沈兵站着床前面,说:“属下查清楚了。最初她是傅桃花从苏州的一个水乡买回来的歌姬,唱了几年曲,认识了现在的礼部侍郎樊之严,后来同傅桃花闹掰了,同樊之严私奔去了。樊之严这人也够狠辣,好路子,一年三升,估计不用多久就能接替老郭,成为礼部尚书。爷认识他吗?”

    明瑜下意识的摸着光溜溜的下巴,想了一下,摇摇头,不认识这些个小人物。

    没了胡子,还是不习惯。

    “樊之严这个人,说来,就是靠女人!”沈兵最喜欢这种风月八卦,说出来都喜滋滋的,“他一个穷乡下的穷小子,在礼部担担抬抬的时候,靠的是月娘的银子过活。后来抛弃了月娘,娶了一暴发户的女儿,得了一所大宅子,买了侍郎的位置。现在,得到了老郭的青睐,取得郭小姐的芳心,刚刚成了亲,成了老郭的女婿。不用多久,就能替了老郭的尚书之位。老郭递了辞呈,举荐了他,只等官家点头答应。爷,想不到吧,男人,不一定需要战场杀敌,也可以靠色相……”

    说到这里,沈兵就停住了。

    他的眼珠子稍微一溜,就黏住了他家爷那张新鲜干净的小白脸。

    樊之严怎么能够比不上他家爷呢!

    明明可以靠脸,可惜,他家爷就是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货!

    沈兵的黄色脑子里,立刻浮现起第八胡同的那些清倌,柔弱做作的场面。

    明瑜心思单一,沉吟了一会儿,冷笑说:“错了,他不是靠女人,他只是很懂得利用女人。”

    说话间,傅桃花端着今日份的人参鸡汤进来了。

    “小玉儿,我进来了哦?”

    傅东家这爹声爹气的,听着人耳朵真酥。

    沈兵挤眉弄眼的,小声提醒明瑜:“小林子,小林子!”

    明瑜立刻挨着床头躺下,扯过被子盖住,装成一副病得全身无力的模样,回了一个“以后收拾你”的眼神给沈兵。

    傅桃花推门进来,耳朵极好:“谁是小林子?”

    沈兵到嘴就胡扯:“哦,一个朋友,过来借几两银子兑米。我没有,看表哥有没有。”

    傅桃花放下鸡汤炖盅,从口兜里拿出一块银子,足足有十两,说:“看够不够?”

    沈兵眼睛一亮:“够,够,够。”

    傅桃花放在沈兵的手里,指着明瑜的脸,愉快的说:“记账上。”

    沈兵立刻把银子收在自己的兜里,恬不知耻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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