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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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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贱民抉择(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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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好的话,沈青应该叫许辰一声三弟,许辰叫他兄长。

    沈玉为了活命而取悦许辰,这么叫是正确的。

    “你这种姐,我可不敢认。”

    许辰嫌弃的摇摇头。

    虽然他为人和善,可也会分对象!

    有些人,他无法和善。

    就眼前这个,实在是埋汰。

    刘晖虽是残疾,人也很坏,可对她却是没什么可挑剔的。

    连徐麟都说,她能变的如此绝艳,是刘晖养的!

    可她呢?

    “沈玉,你起来!我的女人,怎么可以给他下跪!这个卑贱的赘婿何德何能?”

    已经绝望的赵振邦,就开始为男人和地主的尊严而叫嚣了。

    许辰原本不在乎自己的身份。

    可问题是,赵振邦昨天骂秦月荣,让许辰心里无比憎恨。

    就有些计较对方看轻自己了。

    他微微弯腰,手指勾着沈玉的下巴,抬起她那娇弱的脸庞,认真俯瞰。

    声音平和,充满温柔。

    “沈玉,虽然你不要脸,可我也不是好东西!我们倒是挺般配。你愿意投入我的麾下吗?”

    “只要你不把今天的事情说出去。”

    沈玉落着泪,满脸哀求。“以后我对你,任由驱使。我是贱民出身,除了这身子,一无所有,我可以把身子给你。”

    这就极其赤诚了。

    看来沈玉也是知道,贱民再次触犯律法,她要承担的可怕后果。

    何为贱民?

    贱民是对平民而言的。

    编入户籍的自由子民是平民。在法律面前,平民一律平等。

    非编入户籍的“非自由子民”,是贱民。

    贱民要编立单独的户籍,称之为“贱籍”。

    主要来源于犯罪的人,敌国的俘虏,或者是世袭。

    当然也有背负莫须有的罪名,被政敌打败,沦为贱民的。

    其人身权利惨遭受律法限制。同罪异罚。

    无法与平民享有平等的律法地位,也不能与平民通婚。

    在州县无田无贯。

    凡贱籍者,世代相袭。

    想要脱籍,难如登天。

    总的来说,贱民无法享受对等于平民的法律保护,无权拥有土地,没资格跟平民结婚。犯的罪哪怕和平民犯的罪一样,受到的处罚也更加严重!

    活的如同奴仆!

    有人做长工,有人把自己卖给地主。

    沈家的情况有些特殊,沈玉的祖父是平民,还是武者,更是黑石村的大地主。

    参与邪派***,被处死后他全族就被没收了平民户籍,简称“没籍”。又被挂上“贱籍”。上面还吩咐黑石村的里正汪希志自行处置他们。汪希志可以发卖、也可以自己使用沈家人。

    可汪希志是个远近闻名的慈悲老爷,不曾将沈家人都纳入汪家为奴为婢。

    沈家的土地和宅子被上面发卖了后,见他们没有住处,安排他们住到了汪家祖宅。

    又介绍地主收了他们做佃户。身为贱民过的其实和平民差不多。

    奈何沈玉的父亲沈峰是文武双全的人。曾经也富贵多金,颐指气使,有奴仆伺候。

    父亲被处死后,他沦为贱民,天天被人落井下石,肆意欺负,被仇富的穷人碾压。还要伺候以前仰沈家鼻息的小地主,落差之大,让他很快就变的穷凶极恶了。

    亲自折磨死了被很多仇家染指的的妾侍,又开始磋磨不断被仇家上门报复的正室。更是把年仅十五的长女沈玉卖入牙行。

    身为贱民,他本来没资格发卖他人,可他不像许辰的父亲大字不识。他文章锦绣,颇会玩弄人心,一番好说歹说,不仅取了沈玉的贞操,还让她自愿去了牙行。

    沈玉出生的时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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