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诸天:从大明风华开始崛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9章 盟书祭祀,天下归一(1/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林修在营帐中。

    对之前发生的事情,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在这新的一年,林修是在草原上渡过的。

    这一天。

    凌晨寅时四刻,约早上四点钟。

    林修在这一天难得早起。

    掀开帘帐。

    映入眼帘。

    繁星犹如长河一般,浩瀚无比!

    林修表情肃正。

    经过三个月的洗礼。

    脱脱不花战死,阿马桑赤臣服。

    这代表草原最大实力和最大代表的覆灭。

    而林修就自然成为这片草原上的主人,实权者!

    但他也深刻知道,草原没有永远的主人,只有永远的奴隶。

    为了达到永治的办法。

    他想到了一个手段。

    那就是将有权利的全部杀掉,然后扶持奴隶上位,和他们合作,以达到共治草原的目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林修不惜将自己亲生儿子放弃。

    自古无情帝王家。

    钱锦鸾生了,生的是男孩。

    一般人或许觉得这是天佑中华,因为林修刚胜利就诞生了男孩,这谁敢说不是天意呢?

    可林修决定。

    将这男孩推到王位。

    成为这草原上的王。

    永受草原风霜,受母子相离之苦。

    草原天气恶劣,但他必须这样做。

    林修仰起头,轻叹一气。

    “天下间哪有永远的王朝,只有从内部先溃败的王朝罢了。”

    说话间。

    林修缓缓朝目标方向走去。

    草原上的风呼呼在吹。

    风是刺骨的,冻得林修身体冰凉。

    温度很低,因为正是冬天。

    刚过完年不久。

    不用张伴伴的摆驾,他自己亲自走过去。

    以前不用,现在自然更不用。

    又不是天生华贵,只不过就是个布衣出身罢了。

    高祖说了,“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没必要那么娇气,亲自走反而显得自己光明正大,态度认真诚恳。

    走了约二十分钟。

    约三千步,大概四千五百米。

    不远,但风实在是太大了。

    加上因为还没到清晨,草原大地上又有一层薄雪。

    月光下,显得有点刺眼。

    林修没有身穿铠甲。

    反而身穿祭祀上天和五帝用的衣服。

    头上戴冕,身穿中单、大裘、玄衣、纁裳、蔽膝、大带、大绶等配套衣服。

    他面目肃穆,哪怕心中再冷也暗暗憋着。

    《周礼.司服》说的很清楚。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

    这种场合,绝不是玩闹的地方!

    林修缓缓走到一个祭坛前。

    目光落下,看向一众小部落的族长。

    “诸位。”

    声音清脆,但又不失庄重。

    众部落族长见到这幅装扮的林修,双腿不禁弯曲,缓缓跪地。

    原来。

    林修腰间佩剑,但身上衣服花纹和配饰都将他装扮的格外威武霸气。

    他头戴大裘冕。

    此冕上的木板叫冕板,前圆后方,象征天圆地方;前低后高,象征低着头,表现帝王对上天的谦虚。冕板上有细布,上面是玄色,下面是纁色。玄色是青色,代表天,纁色是黄赤色,代表地。

    而他穿的一身衣服也有考究。

    中单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