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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上春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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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凭什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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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跟做梦一样。

    她陪着三嫂三哥他们一块去市里打官司,对面的律师很厉害,三嫂子被他们避重就轻的行为气的厉害,在法官面前恼了起来。

    法庭之上哪里可以喧哗,一审判决出来了,那孩子被关五年,赔偿十九万.......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相关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且未满十六岁杀人的,可能会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则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方的律师很厉害,五年的时间,这孩子出来才二十一岁。

    “凭什么啊!那是一条人命啊!”

    这是故意杀人啊!

    可是,那个孩子还不满十六周........

    “就差一个月!哪里有那么巧的?他就差一个月十六岁啊!”

    杀人的时候,这个男孩子的身份证上确实未满十六岁。

    三嫂子哭的厉害,气的厉害,于家人都是农民,也不懂得这些,只觉得不行不行!

    杀了人为什么不偿命!

    于玉林抿了抿嘴,“好了,别在这里吵了,先回去。”

    能怎么办,能如何呢?

    按照法律办事,人家就是年纪小。

    被杀也是因为校园霸凌,谁让于刚和那些校园霸凌的人一起玩,就算没有参与,也是漠视之。

    可话这么说,于玉林回去的路上,还是气的难受,想到那个孩子次次叫他叔叔的样子,心里怎么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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