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窑上春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4章 必须离婚!(3/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可以啊。”

    郑春娥点点头,“去哪里?”

    除了一完小就是她的二完小。

    “去一完小吧,我想在一中街这一块开店,那边的客流多,不过房租也不便宜。”

    郑春娥点点头,去一完小也行,春红姐在那边。

    “但学生多,如果能拿下来,卖的话或许也好卖。”

    她没做过生意,家里厂子她也不太懂,也只会跟在娘后面干活。

    “不好说,我还要再次拿下来代理权。”

    郑梅揉了揉眉心,喝了口水,想到什么,忽然冷笑一声,“林修总觉得我离开他活不了,笑话,他才是离开我活不了。”

    “但他一直不肯低头签字,也是麻烦。”

    离婚要双方同意,可林修就不同意,那怎么办?

    “而且还有河西的院子。”

    那个院子是她赚的钱买的,当时是一家人就没多在意,但里面的钱绝对是她出的多。

    她得把那个房子拿回来,这样以后小田也是有房产的。

    林修那个人,店给他,已经算不错了。

    郑春娥不知道姑姑就这么离开河西好不好,她知道姑姑在河西发展的很好,可是河西那边林修也在,姑姑肯定是不愿意再去的。

    算了,姑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妈妈。”

    小田被李玉牵着手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串糖葫芦,没吃,是给郑梅的。

    “你们俩总在里面待着干什么,张堤那边集可热闹了。”

    李玉带着小田去赶集了。

    张堤那边赶集,卖什么的都有,一整条街上都是人,还有表演节目的,很是热闹。

    郑春娥就看着郑梅,“姑姑去转转?”

    郑梅顿了顿,看着给她糖葫芦的小田,抬手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妈妈不吃,你吃。”

    “去吧。”

    “那边还有给小孩玩的蹦床呢,你带着去,小田才玩。”

    李玉说着,郑梅点点头,“哎,好。”

    郑春娥顺便去把爱宝从郑庆军家里抱出来,春英就在赶集,跟着她哥哥和嫂子一块呢。

    “妈妈,蹦床!”

    爱宝手里还拿着个米条,看到不少小孩的蹦床她就走不动了,“妈妈,妈妈。”

    郑春娥无奈,看着那边小心翼翼把林恺田给放上去的郑梅,“好好,你等我啊。”

    等到爱宝上去了,乐的在里面跳起来之后打滚。

    哎,疯妮子!

    郑梅笑着看小田在里面跳跳,爱宝一不小心摔在小田脚边。

    “小田舅舅,他们推我,给我报仇!”

    爱宝站起来,小牙都要咬碎了,怎么,还有偷偷推人的呀!

    小田还没反应呢,爱宝已经冲过去了。

    她用力一跳,原本站着的直接被迫倒下,爱宝嘿嘿一笑,疯狂跳跳跳。

    小田别说给她报仇了,自己都站不起来,像是个米糕一样在蹦床里滚来滚去。

    就爱宝自己在那边玩的十分快乐。

    郑春娥不由扶额,摸了摸眉毛,发现家长们都笑着,松了口气。

    而郑梅看着里面笑出声的小田,嘴角也是勾起来。

    儿子开心就好了。

    春英没上去,她的目光被小鸡崽给吸引了,好可爱,总想拿一只!

    “不行,家里有鸡鸭,这个太小了。”

    “娘~”

    春英拉着李玉的手,“来一只,来一只嘛,我来养着~”

    李玉最后还是没撑住,给买了,并一下买了五只。

    “要养就多养点,你要是养活了,它下的蛋你就可以吃了。”

    郑春英兴奋的厉害,拿着装小鸡的篓子,也不想继续赶集了,就想回去养小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