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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5江西奏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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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希望朝廷能准了刘巡抚这道奏疏,让江西恢复一条鞭法的执行。”

    “江西如此,湖广亦然,吾也多次收到湖广官员的请求,希望能在朝廷提起此事。”

    张居正这时候忽然插话道,竟是支持魏广德的言论,甚至还隐隐有借题发挥,在湖广也实行一条鞭法之意。

    “其实,一条鞭法能够在各地存在,本身也说明某些地方确实适合此法,否则百姓也不会有此诉求。”

    李春芳倒是比较中肯,说出一条鞭法存在地域差别,有些地方合适,有些地方不合适。

    不过,最关键的态度却是没有显露出来。

    “马大人怎么看?”

    陈以勤开口问道。

    马森只是犹豫片刻就道:“兹事体大,我需要回部和下属商议。”

    马森心里还是有一些顾虑,打算回衙门,召集侍郎、郎中商议后再给出态度。

    毕竟刚刚被户部停罢不过一年,又要恢复,对户部的影响也是不好,显得户部定决策有顾此失彼之嫌。

    民间和官场才不会考虑当初此政策是葛守礼一手促成,即便是在户部就遭遇到很大的反对。

    随后,其他如礼部、吏部、兵部等都态度暧昧,实在是这事儿和他们干系不大,也就是北方官员如杨博提议,北地各省暂不实施,而在南方最好交给地方上自行决定。

    “不若这样,先让江西一省试行,待推行后根据成效,再逐渐推开,至于北地,等江西完善制度后再择一府尝试,缓缓行之。

    一条鞭法自见山公提出后,时户部尚书梁材据此编写编审徭役奏疏,此后各地都有府县尝试以此法征收两税,结果有好有坏,然并不妨碍各地先后尝试。

    可见,此法虽有弊端,然依旧有可取之处。

    不若朝廷借此尝试,不断完善,以将其定制,为我大明永世之用。”

    张居正又开口说道。

    他口中的见山公,指的是嘉靖朝初期内阁次辅桂萼,正德六年进士。

    嘉靖初年,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凭借大礼议进入朝局。

    嘉靖三年升任翰林院学士,嘉靖四年任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学士,嘉靖六年历任礼部右侍郎、礼部尚书、吏部尚书。

    嘉靖八年兼武英殿大学士,进入内阁,参预机务,继张璁为内阁次辅,不久被人弹劾致仕,嘉靖九年被重新起用。

    其向嘉靖皇帝进《任民考》一疏,主张实行“一条鞭法”等措施进行改革,在杨一清等人的阻挠下被迫停止,于嘉靖十年正月告老还乡。

    其在官场最后时间里如此跌宕起伏,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在他向嘉靖皇帝上的《任民考疏》,疏中表达出的意思正是几乎所有世家豪强最反对的事务。

    桂萼提出重新清丈天下土地,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

    在桂萼的赋役改革计划中,均丈土地是改革的前提条件,因为一条鞭法的实施本质上就是要摊丁入亩。

    他认识到只有把欺隐的土地清理出来,登记入册,朝廷按丁产佥派徭役的原则才能切实贯彻。

    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

    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

    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

    之后的张居正在万历朝所强推的“经济改革”,其实本质就是桂萼在《任民考疏》中的建议变成现实,即清丈天下田地和实行“一条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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