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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大雄今儿卖香卖得高兴,与从前卖猪肉相比,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从前要剁肉,卖得是力气活,骨头渣子乱飞,一天下来,身上不沾点血沫子那肯定是他干活不够上心,而且,招呼的客人也都是些会过日子的,一两文钱能扯皮一刻钟,虽然也赚不少银子,可那活干得累!
但现在,他真真是体会到了轻松赚银子的滋味。
读书人真是讲究,举止文雅,开口文绉绉的,和气得很,一个个又体面又会说话,多与那些人交流,只觉得自己都像是能跟着多长点见识一样,而且这些人中,很多都特别大方,甚至还有的指挥着书童买东西,急匆匆的,话都懒得说一句!
他澡都没洗,可身上还是只有去暑香的味道,他觉得自个儿像是那被仙气围绕的石头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便是坚挺伫立几百年,他也乐意啊!
既然喜欢,那这活就得好好干。
回头将账算清楚,闺女也能继续让他来,家里的营生就会越来越好。
戚大雄一想到这好日子,脸上就浮现了无比荡漾高兴的笑容。
然而他这张脸,生得着实不够好看,浓眉之下那充满了威慑的眼睛此刻一弯,让戚虎、戚骓两兄弟浑身一紧,如同看见了黑夜中的阴灵,瞬间毛骨悚然。
“咱爹最近变了不少啊……”戚二将大哥拽到了一边,小心翼翼的说道,“我琢磨着就算这香卖不出去,我也得回家一趟了,再这么下去,咱俩银子没赚多少,家里人都疯了怎么办?”
“我看你是想媳妇儿了。”戚大白了他一眼,“你回吧,我还要伺候小少爷练功,不得闲。”
戚二咧嘴一笑。
他媳妇儿性子柔,端庄大方又好看,他出门在外当然会惦念。
大嫂是个凶婆娘,和他媳妇儿说不到一起去,他琢磨着他不在家的这些日子,媳妇儿只怕闷得不得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第二天一早,戚大雄继续去卖货。
生意越发好,尤其是那些读书人要熬夜用功,这夏日沉闷,蚊虫又多,从前总是昏昏沉沉还要受叮咬之苦,可用了这去暑香之后,明显觉得好多了!
那蚊子压根就不喜欢这香气,而且用了这香,更能沉心静气,都没那么烦热心燥了!
因此,戚大雄这生意是越做越轻松,应付这些客人也越发的得心应手。
之前他还觉得自己身上这身衣服丑陋无比,可现在想法不同了,银子和衣服比,自然是前者更重要,而且还有那读书人说他身上的衣服颇有意境!
意境,这么深奥的玩意儿他是不懂,但听着就不赖!
所以晚上回去之后,他还小心翼翼的洗洗晒晒,天热,一个晚上就干了,第二天继续穿!
一点也不嫌弃了!
苏邑方虽住在县学里头,可每日也要出门买些吃食的,现在每天一出来就能瞧见戚大雄那春风得意的样子,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一个屠夫!竟然也能和他们这些读书人侃侃而谈!
简直笑话!
“这位戚香士人生得虽粗俗,可做事却格外通透,做生意爽快又利索,真的是与众不同,与这样人说话,十分轻松,如今学业重,他这儿倒是个放松的好去处。”苏邑方身旁的同窗忍不住夸道。
寻常人穿着这样的衣裳在人群中受人瞩目,早就受不了了,可这卖香的戚大叔倒好,反而还穿出些潇洒肆意的派头来!
“香士?你们可真是抬举他,一个屠夫,怎配有如此雅致的称呼?”苏邑方不满说道。
“哎?屠夫又怎了?你我都是要吃肉的,既要吃肉,这鸡鸭猪羊就总要有人来杀,你我读书是为了考据功名造福百姓,这屠夫不就是百姓之一吗?倘若这人人都要分出个上中下等来,那便是你我再如何聪明勤奋,也没有科举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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