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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张致铭还是会哄她开心的。
约莫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后,于春娇穿着一袭纯黑色的长裙,外面套了件加绒的大棕色大风衣。
为了防止外面的冷空气,下半身加上一条光腿神器,也就是加绒肉色***,脚下踩着一双黑色红底高跟鞋。
现在这一身很合张致铭喜欢的风格,他打满分。
原本于春娇是想要穿白色裙子的,但张致铭觉得没有黑色与风衣搭,于是便用了要吃饭可能会沾油渍的借口湖弄她换成了黑色。
涂好口红,画了个眼影,转过身来问张致铭她漂亮不漂亮。
这个时候说难看肯定不行,但直说漂亮又会显得敷衍。
张致铭将自己所学过夸女生的话给想了一遍,说了一句:“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比彩虹还要美丽,遇见你是我的荣幸。”
“贫嘴。”
这个回答于春娇很满意,走到张致铭面前,微微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口红印。
张致铭嘴角微扬,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现在差不多了,可以走了吗?”
“再等我一下。”
于春娇总觉得还欠缺点什么,对着等身镜转了一圈后,她又继续坐会了梳妆台,拿起化妆品,轻轻的在脸上点了一点腮红。
一下子,整个人的精神气就好了很多。
“走吧!”挽着张致铭的手臂,于春娇与他一同出发。
地点就是在白婕她们住的那里。
一开始白婕是说想来这里看看的,但是张致铭觉得不行,因为于春娇不会去找她们,但她们不一定不来找于春娇。
所以尽量避免让她们知道于春娇的准确位置要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