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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星辞,你们不是去收割小麦吗?怎么猎回来两头野猪啊?”
明月看着地面上躺着的两头大野猪,好奇地问道。
“在竹林的另一边,我们确实找到了小麦,就在收割小麦的时候,突然窜出来两头野猪向我们攻击。”
“幸好我们随身带着弓箭,把野猪给猎杀了,庆幸没人受重伤,也就是逃跑的时候,划破了手臂。”
宋星辞说得云淡风轻,但是当时的情景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危险。
发狂的野猪追着南越人四处乱跑,大家都爬到了树上,才逃过一劫。
要不是宋星辞当机立断,直接射箭将野猪一击毙命,南越人不可能这么全须全尾地走回部落。
“把野猪猎杀了以后,我们就没再割小麦了,扛着野猪就回来了,当然了,小麦也带了一些回来,就是不太多。”
宋星辞一边说着,一旁的南越人纷纷抱来了一大把收割回来的小麦,堆在了女神庙外的平地上。
明月立马很感兴趣地捡起了一根麦穗,撸下一把麦子,又把麦子的外壳搓去,得到了一小把雪白的麦粒。
明月捻起两颗麦粒送到嘴里,轻轻一咬,满口清香。
“没错,这就是小麦!”
在亲自确认过后,明月开心的笑了起来,眼睛弯成了一轮弯月。
“宋星辞,竹林那边的小麦多吗?”
明月期待地问道。
“多着呢!我站在树顶上抬眼望去,一大片都是,密密麻麻长满了!而且所有的小麦都成熟了。”
看到那么大一片的小麦,宋星辞也很是意外。
更让他惊喜的是,这片野生小麦都已经成熟了,金灿灿的一大片。ap.
只要收割回来,磨成面粉就能吃啦!
“那可真是太好了!”
明月开心的鼓起掌来。
比起宋星辞猎杀回来的两头野猪,这个消息更让她感到高兴。
等到收割了足够多的小麦,明月再组织南越人一起种植小麦。
相信要不了多久,南越人的主食就可以从红薯土豆变成小麦了。
“简达,你赶紧叫人把这两头野猪给处理了,咱们今天晚上好好庆祝一番。”
岭南地区天气炎热,猎回来的两头野猪也不能久留。
“我这就去喊人!”
简达兴高采烈地应到,心里乐开了花。
自从明月大人来到了南越族,族人们天天能吃上肉。
昨天吃的羊肉,今天又吃上了竹鼠肉,马上又要吃上野猪肉了。
南越人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好日子。
“哇!今天晚上能吃上野猪肉啦!”
“太好啦!”
“野猪肉肯定很好吃!”
平地上聚集着的南越人也是一片欢腾,手上的活干的越发麻利了。
大概半个时辰后,两头野猪就被处理干净了。
大块大块的野猪肉,被整齐地摆放在芭蕉叶上。
“明月大人,咱们可用不了这么多肉!最多也就只能用一半。”
阿南看着满地的猪肉犯了难了。
打从出生起,她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烦恼呢!
“吃不完的肉就拿去炸了,炸成酥肉,给大家伙带回去吃!”
明月大手一挥,很是豪气地说道。
“酥肉?那是什么东西?要怎么做啊?”
一向擅长做菜的阿南,头一次听到这个词,很是疑惑地问道。
“酥肉就是……唉!算了,还是我自己亲手来做吧!”
明月本想向阿南解释清楚。
想了想,又觉得说起来太麻烦,而且阿南还不一定能够听明白。
毕竟南越人做菜实在太过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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