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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笙喝了碗茶,道:“莫公子换了木杖,还用棉布包了,不勾衣裳了。”
先前秋霜随口说了句楚虞的斗篷坏的太快,凌墨听见了,下一次来时就没再用树枝,而是带了一根木杖。
木杖很细,只一指粗,用厚厚的棉布裹了,别说不勾衣裳,就是不小心打在身上也不会疼。
张妈妈笑着将斗篷挂了回去:“我说呢,这件斗篷怎么穿了这么久也没开线。这莫公子倒是个细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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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笙对凌墨等人都很是敬佩,忙点头:“莫公子虽然不是每天都来,但每次只要他来,都会亲自陪小姐练习。”
“卫大哥说莫公子的箭术特别厉害,有他亲自教,小姐也会很厉害。”
“这才不到一个月,小姐就精进了很多,现在基本都能射在靶子上了。”
虽然还射不准靶心,但已经很少脱靶了。
因为弓箭不便带回来,张妈妈又一直看家没跟他们上过山,并没有亲眼见过,闻言有些惊讶。
“小姐已经能上靶了吗?这么厉害?我记得之前大少爷他们练箭,半年才勉强上靶。”
沐浴后的楚虞出来就听到这句,抿唇轻笑:“他们练箭是为了玩乐,我是为了杀人,怎能一样。”
为了杀人她日日苦练,无论手上磨破皮又磨出茧子,还是手臂酸痛抬不起来,都不曾喊过苦喊过累,第二天一定依旧准时练习。
楚昊他们当初所谓的练箭,则是为了跟官宦之家往来应酬时能跟着一起骑射,隔三差五才练一回,练不了多久就嫌胳膊疼放弃了,这能练出什么?
练好箭本应是一件高兴的事,但张妈妈闻言脸上笑意却是微僵,心中有些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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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可以,谁愿意练这杀人的本事?
说来说去,都是不得已。
不得已的事,练得再好,又有什么值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