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从征服万千少女开始的重生之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四十二章《诗刊》发售(2/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的青年人都不爱看《诗刊》,作品质量下滑太严重了。

    “咦,许景程,许老师这期有作品么?”杨志眼睛一亮,突然在目录中看到他仰慕许久的许景程的大名,再仔细一瞧,嗨,原来许老师只是写了诗评啊。

    这也挺难得的,我记得上次许老师写诗评,好像得有一年了吧。杨志皱着眉头想了会,嗯,没记错,准确的说是一年三个月零八天。

    为什么他会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他是许景程的粉丝,脑残粉的那种。

    许景程号称“诗魔”,对华国古典文化极有研究,而杨志也热衷于古典文化,看了不少许景程写的书籍以及讲座,久而久之,便粉上了这个有文化的老头儿。

    许景程三个字,就是质量的保证,能让他为之写诗评的作品,想来应该差不到哪儿去。

    “行路难?竟然是乐府古题,古辞不存。有点意思啊,要知道,这个年代,不是专门研究故事的,连乐府旧题这种体裁都不知道,更别说写这种诗了。看的出来,作者应该也是一个对古诗歌文化很有研究之人,怪不得能得到许老师的诗评。”杨志的心中被勾起了极大的兴趣,迫不及待的往下看去。

    作者:秦颂。嘶,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杨志仰头想了一会,想起来了,他最近看的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作者好像就是叫秦颂来着。

    难道,是同一个人?写诗歌的难度可比写小说高多了,至少在杨志的心中是如此认为的,小说是通俗作品,而诗歌却是严肃作品,两者完全不能放在一块比较。

    按照鄙视链,写诗歌的逼格要比写小说的高了不止一筹。

    繁杂的思绪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杨志懒得多想两个秦颂是否为同一个人,这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摇了摇头,认真的往下面看去,他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作品,能够让许景程为他亲自写诗评。

    要知道,他邮寄过去的作品,可连《诗刊》部门小编辑的眼都过不去,更别说是许景程这样的大佬了。

    人比人,气死人啊。

    爱而不得让杨志的心态发生悄然改变,从渴求变成了批判!

    “行路难,秦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杨志轻念出声,只读了两句,他的瞳孔放大,头皮发麻。

    嘶呼,脖子好痒,要开始长脑子了么?

    仅凭开头的两句,他就甘拜下风,佩服的五体投地,凭自己的水平,怕是一辈子都写不出这样的文字。

    怀着震撼的心情,杨志继续看下去,“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一口气读到最后,“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强,太特么强了。”杨志激动的一拍大腿,跳了起来,公交车上的乘客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然后默默的移开些距离,这家伙,不会是个傻子吧,还是离他远点吧。

    杨志并不理会路人的想法,自顾自的沉浸在诗歌带给他的意境之中。

    一首好诗,能够给人以极大的力量。

    读完一遍,犹觉得不过瘾,杨志从头开始,复读一遍,这回,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阅读,每一个字都要停顿许久,来理解这个字的用意,这里为什么要用这个字?要是换个字有没有一样的效果?

    诗词,是文字凝聚的魅力,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表达出磅礴的世界,正如佛教所言,芥子纳须弥!

    芥子虽小,却能容纳庞大的须弥山。同样的,每一个字虽小,其表达的意境,却宏大!

    许久,杨志全身无力,瘫坐在座位上,他的思想,跟着诗人,穿越回古代,亲眼目睹了诗中虽描绘的场景!

    浪漫,豪迈,积极,这,正是他想要的感觉。

    恋恋不舍的看完全诗,杨志开始看许景程为《行路难》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