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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使了个眼色,于是驾驶员开得更慢更低了,景色也更直观地呈现在她面前。
直升机行驶到了市区某片区域,忽地,沈之瑾开口:“好看吗?”
灵犀点点头。
闻言,他凑过身去,环住她的腰,把下巴搁在她的肩上,手指指向下面的那片区域,淡淡道:“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开始的地方。”
灵犀愣了下,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那片楼房并不高大整洁,和一群高楼大厦相比很是渺小。
就像格格不入的老城区,破旧、脏乱、污秽不堪。
他凝视下面那片建筑很久,忽地勾起唇角,讥笑一声,嗓音带着点自嘲:“我第一次从沈翊手下逃脱时,就是来到了这里。”
“那年我不过十三岁,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却敢来到这个杀人如杀猪的老城区。”
“当时这里还是黑帮的地盘,汇聚了全市所有的地下买卖,这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大白天走在路上都能被人随便砍一刀。”
“我饿极了,如果此刻能给我一碗饭,就是叫我去杀人我都愿意。可没有,我奄奄一息地躺在小巷子里,已经快饿到失去意识,这时一条狗路过,它嘴里还叼着半个包子。”
听到这,灵犀瞪大眼睛,他不是要……
他睨了她一眼,接着平静地说:“就是你想的那样,为了半个包子,我和一条狗抢了起来。”
“可我的力气太弱,根本打不过它,最后还是被咬了几口才抢来的包子。那包子真好吃啊,好吃得我连伤口都顾不上了,只想着如果每天都有包子吃就好了。”
说罢,他笑了笑,不顾灵犀震惊的表情,接着说:“可是当晚我就发烧了,被它咬过的地方红肿发炎,疼得半死不活。可我连吃饭都没有钱,怎么可能会有钱治病呢?那天晚上,我疼得整夜都睡不着,自那起我就发誓,我沈之瑾从今往后一定要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我从不信神,哪怕是舍了这条命,我都要闯出一片天来。”
灵犀听完他的经历,喉咙有些干涩,她没想到,沈之瑾居然能过得那么苦。
小说里并没有过多描写他小时候,所以她也不知道有这些剧情,但能和狗抢食,这是得有多惨啊。
有些疤痕,触之即疼,谈之即痛,是永远不能碰的禁区。
而现在,他还能平静地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这实在是太有勇气了,活该他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