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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剑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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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提瓦特 第十四节 我们终将重逢(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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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蒙德城。”

    “我们在这里再休息一会儿,等会你离开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发。”缇玛开口说道。

    “屋子里的温度刚升起来,等我们的手脚暖和点再走。”大个子莱卡斯用手指轻巧的捏着茶杯,就像拿着一件小玩具。

    “是啊,这见鬼的天气,总感觉今年冬雪节比往年更冷了。”卢克拍着自己的大胡子说。

    “这你倒没说错,据说今年整条龙川河都结了冰,厚实的地方甚至可以在上面跑马”瘦子科尔林点头应和。

    “那几位先休息,我去收拾东西了。”徐赟轻抚胸口,躬身行礼退出了房间。在客厅期间他一直站在房门旁边说话,此时退出倒是方便。

    木楼以壁炉烧火,将热量送往夹层墙壁中取暖,所以房间升温的过程比直接烤火稍嫌有些慢,但好处也肉眼可见。

    徐赟要收拾的东西其实不多,真正必须带走的其实也就两件圣遗物。当然几套换洗的衣服和兰迪斯送的钱袋也不能放过。至于骑士们送的礼物,那桶酒前几天就已经送给了驻地的士兵长官,而营养品和一些水果之类的,这些天也吃完了。

    回到芙萝雅的客房,徐赟再次见到了这位刀子嘴精灵。她那双绿宝石般的美丽双眸怎么看都看不厌,此时这双迷人的双眸正凝定的迎接着他。

    “要走了?”她嗓音清淡,听不出太多情绪。

    徐赟点点头,训练用的无锋剑已经在回来之前还给了教自己剑术的士兵,顺便讨要了用来装行李的马鞍背包。

    他将背包随手放在床上,蹲下身来打开床头柜,把放在柜子里的三套衣服和圣遗物取出。

    至于自己之前穿的旧衣服和草鞋,早就被他扔掉了,反正也没什么念想。

    “兰迪斯说要送我去蒙德城,等我收拾好东西之后就出发,在今晚之前赶到散金镇。现在还不到中午,虽说这个季节天黑的比较早,但时间上来说是充裕的。不过他虽然没说出口,但我能感觉出来他其实是在赶时间,想来散金镇应该距离这边有一段不短的路程。”徐赟将衣服叠整齐码放进背包底部,将那只装了金摩拉的钱袋放在衣服的夹层里,而两件圣遗物则直接装备上身。

    再次被那股神奇的暖流包裹,徐赟顿觉神清气爽。之前练剑时的一点点疲劳和沐浴寒风带来的负面状态瞬间清空。

    想来自己这小身板总共能有两百点生命就算不错了,加上了这一千点额外生命值,只能说生命的厚度让人安心。

    衣服和钱袋之外,也就没有需要带的东西了,这时那只马鞍包才装了三分之一,距离装满还差得远。

    “蒙德城是这个国度的主城,没去过蒙德就不能说见过大城市,你的确需要去那里涨涨见时。以你的资质来说,只当一个乡间的野小子的确是太浪费了。”芙萝雅在旁边淡淡的说道。

    “路上寒风很重,你只穿这一套衣服怎么顶得住。这件袍子送给你,这是我前些年缝的,款式上可能有些不够时尚,但绝不会让你丢面子。”她从身后变戏法一样拿出件墨绿色的厚实长袍,嫩白的小手温柔的抚摸着长袍绸缎般光滑的表面,就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她樱唇勾出一道弧线:“这里的冬天比我的家乡要寒冷很多,所以我才为自己缝制了它,想不到自己还没用上,竟便宜了你这个小混蛋。”

    徐赟站起身,看着少女形象的精灵炼金术士,捏着自己的衣角:“这些也是你送给我的吧?”

    “就你那身破烂,怎么穿?”精灵翻了个白眼“我总不能让你光着身体躺······”

    精灵的话语被一个拥抱打断,两只下垂的长耳朵,耳尖肉眼可见的充血变红。

    “谢谢。”徐赟低声说道,他比芙萝雅矮了一个头,这一抱只能挨到她胸口位置。

    “没···没什么,作为医生为病人考虑也是责任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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