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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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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概念。

    2%的股份,只是奖励。

    无法左右公司的大局。

    20%的股份,就是合伙人了。

    可以参与公司决策的。

    所以阿曼达选择为了自己的前途,离开原来的公司,是很正确的选择。

    没有人可以指责。

    没有人可以指责一个人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做的努力。

    只要他没有伤天害理。

    阿曼达说:“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我的事情不是这样的。说实话,如果不是几年前,发生那件事,哪怕现在就是左光荣给我50%的股份,我也不会离开公司的。”

    我一愣:“什么事情?”

    然后阿曼达就告诉了我一件事。

    一件藏在她心里面很久的事。

    几年前。

    那时候还没有光荣公司。

    那时候,商震是投资了一家教育机构。

    同样是把阿曼达派去了充当他的代言人。

    阿曼达在那个公司,担任的是行政总监。

    阿曼达在那里做得非常好,特别出色。

    这并不奇怪。

    因为阿曼达自己就是一个学霸。

    高考状元、出国深造、海外名校、海归精英……这些履历摆出来,就是最好的招生广告。

    事实上,确实有很多的合作,都是阿曼达出去谈下的。

    当时那家教育机构,其实商董是第二大股东。

    还有第一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是一家海外的教育集团。

    教育集团负责人在进行项目审核的时候,看到了阿曼达的履历和工作表现。

    起了要把阿曼达挖过去,让阿曼达到教育集团任职的心思。

    给出的条件很是优厚。

    不但在薪资上比原来的增长了不少。

    还会给阿曼达该下属教育机构15%的管理股份。

    “所以当时你想跳槽了吗?”我问阿曼达。

    “没有,我没有想跳槽,因为我很感激商董,他对我有知遇之恩。并且在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有一次,我养母过来闹,管我要钱,我那时候手里根本没钱,被养母逼得在卫生间里面哭。后来商董知道了这件事,还主动让财务把工资预支给我,让我可以摆脱窘境。”阿曼达回答。

    “那又发生什么了么?”我问。

    “对方要挖我过去这事,我没有隐瞒,都告诉了商董,包括对方要挖我给出的条件。然后我告诉商董,我是不会跳槽的。”阿曼达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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