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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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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工作时。

    阿曼达觉得时机差不多了。

    可以谈恋爱了。

    于是就真的通过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男人。

    是一个很斯文的男人。

    文质彬彬。

    论收入不如阿曼达。

    但也不错了。

    是一家银行的管理人员。

    阿曼达与那个男人谈了半年,彼此都有好感。

    甚至要提出两家父母见面了。

    这就意味着,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阿曼达于是就和养母李菊花提了这件事。

    哪知道李菊花火了。

    说火了都有些不够形象。

    应该说是爆发了。

    疯狂了。

    狂怒了。

    歇斯底里了。

    她在电话里面就告诉阿曼达。

    你想结婚?

    不可能!

    绝对的不可能!

    我不答应!

    不同意!

    为什么?

    理由太充分了。

    简直就是呼之欲出。

    你现在留学回来了。

    进了大公司。

    挣着高薪。

    我们这个家。

    特别是你弟弟,都要靠你呢!

    你是我们家的摇钱树。

    是我们家的聚宝盆。

    是我们家行走的存折。

    你怎么可以结婚呢?

    你结婚了,你就成了别人的老婆。

    别人的儿媳妇。

    你再生孩子,你就成了别人的妈。

    你有自己的家庭了。

    你还会把我们这个家放在心上么?

    还会把你弟弟的事情当成最重要的事么?

    你挣的钱,还会都给我们么?

    岂不是便宜了你自己的男人?

    自己的孩子?

    哪怕阿曼达再三表示,自己就是结婚了,也会一如既往的牵挂家里。

    照顾家人。

    在经济上不会吝啬。

    李菊花还是不答应。

    在李菊花的想法里。

    阿曼达挣100块钱,这100块钱必须都是她的。

    是她儿子王钊的。

    阿曼达自己留下吃穿用度的,其余的都要上缴。

    这才是做人的道理。

    少给了1分钱,那都是白眼狼,都是忘恩负义。

    所以你要是结婚了。

    你能给我们多少?

    给一半顶天了吧?

    你老公,你公婆能同意你给我们这么多钱么?

    到时候不是更麻烦?

    所以为了节省麻烦。

    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不要结婚。

    至少现在不能结。

    什么时候你弟弟王钊真的挣大钱了。

    这家里面不需要你了。

    再说吧。

    那时候,阿曼达是真的很喜欢那个男人。

    为了能和他在一起,不断地哀求李菊花。

    李菊花最后看似是妥协了。

    说好,那我们双方的父母见一面吧。

    见面了再谈。

    阿曼达以为这是有松动了。

    很高兴。

    于是就安排了双方父母的见面。

    王贵没什么可说的。

    就是这个李菊花。

    在饭桌上,表示结婚可以。

    但是有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

    就是彩礼。

    100万的彩礼。

    一套房。

    一辆车。

    这已经是狮子大开口了。

    但男人那边居然还答应了。

    因为他们都看出了阿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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