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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鹿城十公里的地方。
乱葬岗……
刘瑞睁开眼睛,有些茫然地看向周围,他的眼睛猛地一眯,这么多的死人!
而且,好凉!
刘瑞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身体,竟然这么瘦。
眼前的人,穿着一身古色古香的衣服。
刘瑞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
“请问前辈,现在是什么年代了?“
“永平三年。“
一名身着暗黄色长衫的中年人开口了。
就是他,用一锅符水,把刘瑞从鬼门关里救了出来。
张角被这小子的礼貌和恭敬给吓了一跳,眼睛里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这孩子,
从衣着上来看,他是个穷小子,
要不然,他也不会把自己的行囊包起来,扔在乱葬岗里了。
可现在,他看到了眼前这个年轻人,一双明亮的眸子,还有那双灵动的眸子,像是会说话一样。
张角心里没底。
这还叫什么山野之人?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此人的不同寻常!
这么一想,
张角将注意力集中在了自己的眼睛上,施展了和平之法,开启了天之眼,观察着对手的命运。
一股紫色的气息,直冲云霄!
价值连城!
这不可能!
张角浑身一震,手中的瓷杯应声而断。
“你可有亲人?“
张角的语气有些发颤,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贵子“?
刘瑞连连摆手。
“那么...你愿意做我的徒弟吗?“
张角略显焦急。
这是一种极为神秘的力量。
他只是顺水推舟,并不打算施恩图还。
不过,按照他在《太平要术》中得到的气运,应该是一批有大气运的人聚集在一处,才能成就大事。
张角少年得志,后来放弃了文学,开始修行。
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是运气不好。
这小子,若是能成为他的弟子,也是一种两全其美的事情。中文網
更何况,这个青年如此的凄惨,险些丧命,被张角所救,这简直就是命中注定!
老天爷不给他,他就是他的错。
这样的弟子,必须要得到!
不过,站在张角面前的刘瑞,却是一点都不意外。
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逃。
就在刚才,他还沉浸在时光倒流的喜悦中。
时光倒流,又是在汉代末期,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个年代,所有的男性都爱!
只是,
下一秒,他已经被汗水浸湿。
他要逃,他要回去!
而眼前的一位穿着一袭黄衫的中年人,则是站在他的对面。
要将其收入门下。
“你我有缘分,小娃娃,随我来。“
张角伸手,又问道。
“请问你是?“
刘瑞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这不是一七四年吗?
刘瑞对三个国家的历史都很熟悉,所以并没有认错。
十年之前,黄巾叛乱?
刘瑞心跳加速,这人不会就是张角吧?
“嘿嘿,我叫张角,人称大贤。“
卧|槽!
刘瑞浑身一颤,果然是他!
是他,
那个高呼“天已亡,黄天应起,年为六十,天地祥和“的男子。
是他撕下了东汉末日的面纱,揭开了这场大乱!
“你这孩子,做我的徒弟吧,别再受罪了。“
张角微微一笑,耐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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