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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刀:杀到南朝称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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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酒、酱油在手,万事俱备,酒楼开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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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足一个半月,许三刀没有出过院门。

    连花三娘,都只出了几趟门,拉回了些黄豆啊,小麦啊,面粉,麦麸之类的。

    偶尔会到吴大娘的粥铺买些早点,鸡蛋什么的。

    惹得吴大娘一颗八卦之心骚动不已,忍不住取笑说,“三娘,莫不是好事成了?整月都不见得你二人多出门,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可不要把院子都烧起来了。”

    三娘羞红了脸,骂了句老不正经,也不反驳,只说三刀还等着吃呢,便自去了。

    这神神秘秘的,娇嫩寡妇食髓知味,可不要把三刀榨干了啊……那把瘦弱身子,要好好养养呐。吴大娘心下暗想,为许三刀操碎了心。

    这天傍晚,酒坊院子中,飘散着浓浓的肉香。

    “三刀,我的回锅肉炒好了,就等你的红烧肉啦。”

    花三娘的脸被柴火熏得通红,兴冲冲地把菜端上桌,还顺带着弄了一个鸡蛋汤。

    “一会就好,还差最后一把火。三娘,你把我们秘制的酒倒上,今儿我们要好好庆祝一下。”

    许三刀望着灶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砂锅,笑道。

    好饭不怕晚,这最后几秒的收汁功夫,可省不得。

    最后一把火燃尽。许三刀把砂锅里的坨坨肉盛了出来,浇上锅里的浓汁,这才端到了桌上。

    “哇,这就是红烧肉吗?好香!”花三娘叫道,“颜色红润,肉香四溢,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呵呵,尝尝看。”许三刀笑道。

    花三娘用筷子夹了一块,闻了闻香气,咬了一小口,接着又把一整块吞入口中。

    “唔,太好吃了,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我还要再来一块。”说完,迫不及待地去夹第二块。

    许三刀也去夹了一片回锅肉放入口中,挺香的,虽然还比不了地球上时的味道,但这已经是他到这南朝尝到的最好吃的回锅肉了。

    “三娘,大有长进啊,这回锅肉的味道,已经很绝妙了。”许三刀夸赞道。

    花三娘咽下了第三颗红烧肉,回道,“三刀,还不是你弄出的这个叫酱油的东西,实在是太妙了,能上色,又能入味,这猪肉的臊气都没了,只剩下了美味。”

    “来,喝一杯。”许三刀举杯。

    “恩,三刀,喝。三娘祝你前程似锦。”花三娘也端起杯子。

    两人碰了一下,许三刀一口干了,花三娘干了半口。

    “三刀,你弄出的这白酒,也是愈来愈好喝了,特别是与肉下酒,总想喝上一口。”花三娘咂咂朱唇小嘴,回味道。

    她第一次尝这个叫白酒的东西时,一口喝了一杯,呛得她涕泪四流,辛辣不已,烧得心慌。

    想不到,喝习惯以后,却觉得口感醇香浓郁,让人欲罢不能。

    她本身就是开酒坊的,这白酒区别于以往任何一种酒,而且度数高,口感烈,连她一个女儿家都觉得好喝。

    还有那叫酱油的东西,看起来黑黑的,味道浓烈,但炒肉或炖肉时加在其中,那种酱香便与肉香结合在一起,形成浓郁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口齿留香。

    怪不得许三刀让她保密,说以后,他们的金子银子,就从这白酒红肉开始!

    一顿饭,一张桌,一壶酒,二个人,三盘菜。

    两人推杯换盏,吃得惬意自在,喝得酣畅淋漓。

    饭后,酒意微醺,两人看着院子中摆了一地的大桶小桶,这一个多月来努力的成果。

    蒸馏出来的白酒,足足有了五六大桶,约莫三、四百斤;而酱油,也装满了四五小桶,够用好几个月了。

    许三刀最开始没着急去买酒楼,就是要等这两样东西弄出来。

    别小看这白酒与酱油。人类后世如何繁华,却从未改变了人的味觉与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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