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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一次事情出现了升级,受害者家中院子里用血写了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溺杀亲女,断子绝孙。
袁县令看到后心念一动,次日便让人全县张贴了告示。
告示称,他自来到县中便一直梦到许多女孩鲜血淋漓地来拉他的衣服,求他为她们做主。
直至此案发生后,又有一名仙人座下童女入梦。
童女向他阐述这些受害者的恶行,称此地杀女婴之事盛行已然震动上苍,故而降下天罚。
而他身为父母官,自然要保护治下百姓。
因此他以自身性命为担保向仙童求得恩赐,暂且收回天罚。
现她以官府名义下令,自即日起不可溺杀女婴,违者,动手杀人者杖一百,全家服徭役一年。
鼓励邻居互相检举,检举成功赏银五两。
除此之外,他还自掏腰包建立了育婴堂,用来收留那些家庭确实困难,无法养活的孩子。
为了此法令普及,袁县令特地派了衙役们走街串巷向百姓宣读告示内容。
县城附近的各村也没有漏下,皆寻了各村的村长里正来传达内容。
政令刚公布时,总会有人不当回事,铤而走险。
但袁县令说到做到,连着两次杀鸡儆猴之后,便再无人敢顶风作案了。
看着那些免于一死的女婴,袁县令无比欣慰。
一日晚,袁县令批改公文时突然困顿,醒来时发现面前的书桌上多了一个巨大的金锭。
金锭下压着一张纸条,写道——此大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