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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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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野生鹦鹉法律撞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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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否定的人会是人工驯养的鹦鹉和熊猫没法相比,人工驯养的应用技术非常的成熟。”

    “理由就是人工饲养的野生鹦鹉,它是为了当宠物上篮而不是进入野生的状态”韩飞说道。

    驯养熊猫还是比较难。

    人工驯养熊猫的目的,是为了让熊猫进入野生状态。

    本来中国古代就有鹦鹉学舌,古人喜欢养宠物。

    “大家也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所有的鹦鹉店老板都选择放生,那将会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

    韩飞提问道。

    于是大家都开始想象了起来。

    “小区里的猫:还有这好事?”

    “可能应用店的老板也不想做坐牢。”

    “弃养宠物是入刑的,那有人直接就炖了”

    “这都经历了多少年代人的驯养,早就丧失了野生能力了”

    “荒野求生贝爷和德爷在瑟瑟发抖。”

    “野猫:感谢大自然送的馈赠。”

    张三鹦鹉案已经很明显的暴露了法律在野生动物方面还有许多的缺陷与不足。

    这种错误一般人可能都会犯。

    也许从某种程度来说,这种错误就可以排除错误的成立。

    法律的价值观本身应当源于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

    法律只是道德的载体,权力意志不能任意产生道德法则。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理论叫做道德责任论。

    韩飞心想,不过这些道理给网友说出来的话,他们也应该理解不了。

    所以只能列举张三作为例子。

    天青等雨:“明白了,谢谢韩老师。”

    这位网友也终于明白了。

    只有一种行为在道义上值得谴责,才能发动刑罚。

    如果一种行为伦理道德所鼓励所容忍,那就不应该施加刑法。

    但是有专门研究鹦鹉的人员就发现了韩飞所说的,这个业务好像存在一些问题。

    其中有一位直播间网友就发现了韩飞对鹦鹉因为我好像有些一些误会。

    藏狐:这里边应该有一个错误认知。

    这个直播间网友已发出,所有人全部打上了问号。

    鹦鹉在这个市场上还有众人所知的情况下一般都属于小众。

    所以很多人对鹦鹉都不太了解,更别提红岭绿鹦鹉了。

    韩飞看了一下如果单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个鹦鹉应该不算是违法的。

    但是除了法律之外,它对于其他的一些用实际的种类,并没有见过。

    看到那个人一说,韩飞还会就把这个话题直接抛给了直播间。

    相信这么多人看直播的情况下,应该会有人懂得相关法律。

    “有问题有矛盾,大家就可以讨论一下这个洪领域业务到底是不是保护动物?”

    经历了这么多场的直播,韩飞虽然知道很多法律,但是知道直播间的功能更加的神通广大。

    “之前听韩老师说这个红岭绿不是保护动物吗?而且市场上应该是有贩卖的呀!”

    “韩老师可是从来没有出过错,这一次我也相信韩老师。”

    “所有被质疑的一定是有道理的,这一次看到了韩老师的表情。”

    “这种问题我在度娘上也搜了一下,根本没有相关信息。”

    虽然有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要受到法律的话。

    懂的人还是比较少的,再联系到日常的科普或者专业领域的人就更少了。

    韩飞看了一圈,果然没有看到相关的回答。

    “首先刑法第341条规定了一个犯罪以前叫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这个最近的这个法律修改了叫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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