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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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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救老婆还是救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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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飞问出了大家都困扰的问题,大家都希望他能给出一个标准答案。

    这个时候韩飞说话了。

    “必须救你妈妈。因为她是你的家人,不救妈妈,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不救女朋友无罪。”

    【哈哈哈,终于有了答案了。】

    【感谢韩老师,我知道怎么跟女朋友交代了。】

    【我就比较幸福了,她们两个都会游泳,不用我去救。】

    【反过来想想呢?当你落水的时候,是女朋友选择舍身救你,还是你妈妈选择舍身救你?】

    【那能一样吗?女朋友年轻体力好,妈妈一般年龄大,没有能力救人。】

    “大家要在这里理解一下女朋友和老婆的区别。如果这个人是你法律意义上的老婆,那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这个时候你救妈妈,老婆有可能会死掉,你救老婆,妈妈有可能会死掉,这个时候你救谁都可以。”

    “而且不构成犯罪,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都是你的家人。这个时候能救谁就救谁,根本不会给你思考的时间。”

    小杰表示懂了,“女朋友和老婆是有区别的,就是有证的时候,就有义务和责任;如果离婚,以后就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了。”

    韩飞回答:“是的,你一直在说你老婆和妈妈掉到水里,你要想想万一掉到水里的人是你,该怎么?”

    小杰点头,“我学会了,我今晚回去问问我老婆。”

    韩飞提醒,“道理是相通的。还有你要考虑你不会游泳,那么你老婆和你妈妈同时掉到水里,你老婆也是有义务救你,也有义务你妈妈的。”

    “但是一旦离婚,她就没有有义务救你,更没有义务救你妈妈。”

    “如果是这样,确实需要冷静期,毕竟我真的不会游泳。”

    小洁说完这句话,道谢之后就下麦了。

    韩飞估计,他继续上诉离婚的机率会小很多。

    毕竟这个老婆,等于随身携带的救生圈,可以随时就他和他妈妈。

    韩飞看的大家的评论说:“很多时候爱情婚姻是一种互利互惠的交易,但是我们所有人更会在意自己的感受。

    慢慢的让感情和婚姻变成一种自恋的索取,这样的爱情和婚姻都不会长久。”

    “年轻人,且行且珍惜吧。”

    韩飞和大家说了一下有关于法婚姻的法律,见到了大家很多独特的见解。

    然后他又从评论去连线了第2位幸运观众。

    上麦的是一位男子,他想大家打招呼:“韩老师好,网友们好,我是刘志然,你们可以叫我小刘。”

    “小刘你好,说说你的诉求?”

    小刘很诚恳的问:“韩老师,我们小区有一位大妈,养了一只狗,他对待那只狗比对孩子都还好。每天带着那只狗在小区里面,也不栓狗绳,小狗总是浪费,会吓着小区里的孩子。”

    “如果我把狗踹死了,算正当防卫吗?”

    小刘的这个话题,很接地气,水友们深有同感。

    【不栓狗绳,实在太讨厌了。】

    【每个小区都有一两个不栓狗绳的大妈。】

    【小区是人住的地方,就不应该养狗。】

    韩飞说:“看来你被这个问题困扰了许久。狗狗有做威胁到你生命的举动吗?”

    小刘回答:“每次我经过的时候,狗都会对我狂吠。这算不算威胁到我生命?”

    韩飞摇摇头,解释说:“我们要弄清楚,是必须在对个人利益有冲突的时候,才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中文網

    “狗对着你叫最多是对你进行了威胁,你不能主动发起攻击。”

    小刘不死心又问:“那是不是狗只要咬我了,我打死它就算正当防卫,不用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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