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你妈是死了,但是我弟弟又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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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耐着性子劝道:“马小姐,在交通肇事案中,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很重要。”
“如果积极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三年已经是可以争取缓刑,不用坐牢的。”
马长宁说道:“我不是不赔,我说了多少钱,随便开。”
“她不要我能怎么办?”
“公司里还有那么多事,难道要我们生意都不做了,围着她一个人转。”
“她现在不就是死了一个人,我们马家的公司要是不能正常运营,我们的员工怎么办?跟我们合作的企业怎么办?”中文網
“孰轻孰重,你应该分得清。我想法庭也可以谅解。”
“关于我弟弟的案子,我不想知道什么来龙去脉,也不想知道什么法律规定。”
“我只想他没事,可以回家,回公司继续上班。”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起官司不是不能打,毕竟马家花钱消灾的做法,还是能疏通不少关系的。
只是这次偏偏遇上个不要钱的,马家还是这种态度,多少有些麻烦。
律师尽量掩饰心中的无奈,应道:“明白,马小姐,我会尽力的。”
和马长宁见过以后,任颖也联系了自己的律师。
“我妈的案子,那个肇事的,真的只能判7年吗?”
律师回答到:“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任颖问道:“他逃逸了,我妈也死了,为什么不能定7年以上。”
“因为在事发后,马长康的朋友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
“您的母亲,是在送医后,因重伤不治过失的。”
“而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是因肇事者逃逸,导致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您的母亲得到了救助,所以量刑应该是在3年以上,7年一下。”
“而且马长康是投案自首的,按理说可以减轻量刑,最后判的刑期,应该会比7年少。”
任颖闭上眼,脑海中又想起马长宁的话。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往重了判,也就是五六年的事情。”
“公道?法律规定了,肇事逃逸最多也就7年。”
任颖犹豫了一回儿,问道:“不能再加重刑期了吗?”
“任小姐,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我也没有办法,很抱歉。”
“任小姐,我要替您一点,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证据,事故的责任是可以争论的。”
“如果对方请了厉害的刑辩律师,要争取到3年以下,不是没有可能。”
3年以下,这个结果,任颖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她的妈妈死了,对方还那种态度,她怎么能接受3年以下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