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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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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人不能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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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人不能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

    “是这样的,因为案件还没判决,具体的作案细节我也不清楚,我不能妄作定论。”

    “大家也都看出来了,这个案件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避险,一个是见死不救。”

    “紧急避险和见死不救我刚好都说过。”

    “我这两天看评论的时候,看到很多人都在问,送小三去医院,酒驾撞人了怎么算?”

    “其实这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避险过当。”

    “我们再说一个张三的故事,张三李四王五,三个人在野外迷路好几天,快饿死了。”

    “这个时候,他们遇到一头熊猫,把熊猫杀了,吃了充饥。”

    “按照法律规定,熊猫肯定不能杀呀,对吧。那这个情况大家怎么看?”

    弹幕回答道:“紧急避险,不杀就饿死了。”

    弹幕里几乎都是“紧急避险”。

    “好,大家说的没有错,这个是紧急避险。”

    “张三、李四、王五,还没找到出路,今天杀一只东北虎,明天杀一只熊猫,后天杀一只金丝猴,都算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但是,现在珍惜动物找不到了,张三,李四合伙把王五杀了,吃了王五充饥。这个算什么?”

    “张三、李四不吃就饿死了,死一个活两个,算不算紧急避险?”

    这一次弹幕的意见不一致了。

    有说算的,也有说不算的。

    韩飞解释道:“不算的啊,朋友们,记住这个不算。”

    “东北虎、熊猫、金丝猴再珍贵,也是动物,王五是人。”

    “如果这种行为也算紧急避险,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你们想想,今天医院里有五个病人要换器官。”

    “两个肾坏了,一个心坏了,一个肝坏了,一个脾坏了。”

    “他们家里人找到你,诶,小伙子,身体不错嘛。”

    “牺牲你一个,救回五条命,你考虑一下啦。”

    “如果这种行为合法,你们怕不怕?”

    “大家要记住啊,人不能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

    “还有一个避险过当的例子,张三开公交车,载了二十个人。”

    “路上迎面开来一辆失控的大货车,张三调转方向避开,把路边一个行人撞死。”

    “一条命换二十条命,这个都不算紧急避险,是避险过当。”

    “你说张三不对吗,其实想想,很多人都会跟张三一样。”

    “所以避险过当会根据不同情况,酌情量刑。”

    “我们再回到现在这个案子,你们觉得构成紧急避险吗?”

    韩飞前面一再强调,不能牺牲别人的性命来保全自己。

    弹幕回答道:“肯定不构成啊。”

    “是避险过当。”

    “怎么回事,那为什么顾妈妈请的律师会说紧急避险?”

    “不会是看顾妈妈不懂,故意坑她吧?”

    “阿姨,换个律师,这个不行。”

    “你说我韩哥不行?”

    “他是说顾妈妈请律师不行。”

    “说不定是个收钱办事的黑心律师。”

    韩飞看了会儿众人的弹幕,继续说道:“好,大家想必都有自己的想法了,我就不多说了。”

    “我们再说说见死不救。”

    “这个之前也分析过,有道德义务,你可以不救,有法律义务,你必须救。”

    “有法律义务,你不救,你就是故意杀人。”

    “大家记不记得法律义务是什么?”

    有人回答道:“监护人,医生、警察有职务要求的,导致危险发生的人。”

    看到弹幕的回答,韩飞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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