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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之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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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变法·崛起(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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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诧异的看着墨彦。

    “师弟,你是要儒家也站队?”

    “师兄,从我来秦国之时,儒家就已经选择站队了。

    无论我们是否继承儒家的意志,我们终究是儒家之人。这点是无法逃避的。

    所以,此次不是让儒家站队,而是让儒家摆明态度。”

    “若是儒家。。。”

    却见墨彦挥手。

    “没有若是,我相信伏念师兄。”

    李斯见此,不再提问。

    而是走出书房,将所有的法令通过新进的纸张,传遍秦国。

    法令共计有以下条目,详情不一一叙述,这里仅作概述

    第一册民册

    1.育民令鼓励民众生育,生的越多奖励越多。

    2.开智令所有适龄儿童,必须上学接受教育。

    3.求贤令秦国渴求一切有能力者,不仅仅局限于诸子百家,只要对秦国有贡献的,一律为贤者。

    4.选拔令在现有的举荐基础上,新增诸子百家举荐,以及地方选拔。

    5.户籍令废除连坐制(编民什伍连坐法),废除客栈盘查法,保留户籍制。

    6.国风令鼓励民间艺术创作。

    7.移民令鼓励山东六国移民,移民皆可分配土地。

    8.民族令修史,确定大一统民族思想。

    第二册法册

    9.新法令不断变更新法,以五年为期限,不断完善,

    10.宽邢令秦法从轻发落,一律减刑三等。

    11.均田令土地的转让需要报备,超过一百亩也需要报备。

    12.封地令现有的封地,置换到偏远地区或者转化成军功

    13.徭役令秦国不再有免费的徭役,所有徭役必须有偿执行

    14.禁门客论令不再允许私养门客超过五十人。

    15.度量衡令在原有基础上,指定出以文书的形式发布

    16.商政令商者不可为官。

    第三册富国册

    17.宵禁解除令不再限制宵禁,除战时之外

    18.通商令鼓励各国商人来秦国通商

    19.商税令加大商税增收,减少田税增收

    第四册军册

    20.军策令现有二十层爵位制保留,评定条件修改,不再以首级论功,而以贡献论功

    21.军政令秦国在原有的基础上,设置一名军政官,军政官专门记录军功,同时在闲暇时候处理军中士兵的诉求,等等。与将军同级。战时则将军为主,非战则军政官为主。

    22.征兵令秦国男子到规定年龄,必须应征,征召的新军需要统一训练,方可上战场

    23.退伍令30岁之后除非将官,一律退伍。

    注:以上是具体项目,由于这里涉及方方面面,因此本书就不具体讲解变法过程,以一些与女主的小故事来管中窥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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