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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回避的理由(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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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让本案审判长东方思义法官回避,没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因此,为了确保本案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我们希望东方思义法官能够自行回避担任本案的审判长。这是被告方的正式意见,希望能引起本案合议庭的重视。”

    东方思义再次与合议庭两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简单交流后宣布道:“因本案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回避参与本案的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本庭将向院长报告后对有关回避申请作出决定。现在休庭。”

    (下期预告:?第49章??情与法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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