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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响起。
这次说话的,是个男人:
“李长生,来喝酒。”
喝酒?
还是个男人找自己喝酒?
他不记得自己认识什么男性朋友啊。
而且…怎么这些大佬都喜欢突然传音啊!
“你是谁啊?”
声音缄默几秒,道:
“后卿。”
李长生愕然。
那个一直想吸自己魔血的怪物?
他怎么想起找自己喝酒了?
但很快,李长生想明白了:
不光是喝酒,喝完酒,恐怕还有别的事!
“正好,手痒痒了。”
李长生淡淡一笑,扭了扭脖子:
“来了。”
少年下山。
山脚,一简易的农舍内。
用木头和枯叶铺了个顶,下面摆了张缺了四个角的桌子,还有两张椅子。
椅子上坐着一红发男子,便是后卿了:
“你可真行,临时搭的酒棚?我差点以为这是什么贫民窟了。”
李长生一脸古怪的上千,嫌弃的看了眼满是灰尘的凳子,自己拿出个蒲团坐下:
“你这天地间独一份儿的僵尸,就这待遇?怎么在这破破烂烂的地方喝酒?”
“这地方怎么了?”
后卿泯一口酒,往嘴里塞了几颗花生米,淡淡的说道:
“这地方比十八层地狱好了不知道多少倍,起码这里有阳光,有自由。”
后卿是吃过苦的人。
且他吃的苦,是世上最苦的苦。
“我跟你不一样,你是娇生惯养的贵公子,锦衣玉食,美女相伴,我出生起便是囚徒。”
李长生有些怜悯的望着后卿。
即便李长生不知道十八层地狱下是什么惨烈景象,但仅凭名字,他也能想到后卿的悲惨。
“我在十八层地狱被关押了很多年,每天伸手不见五指,哦不,我根本伸不了手。”
说着。
后卿放下酒碗,伸出自己的手,晃了晃。
李长生清楚的看到,那十根手指和手腕上都有这深深的勒痕。
传说中,僵尸的皮囊跟妖族有的一拼,能留下这么深的勒痕,得是戴了多少年缚具啊?
“那只日子,我自己都记不清过过多久了。”
后卿摇头淡笑,道:
“所以我不懂你们口中的豪华是什么,舒适是什么,我只知道,在这里,我有自由。”
李长生给自己倒了碗酒,看着酒,没说话。
连十八层地狱都待过,这个对自己来说破烂不堪的破酒棚,对后卿来说的确是个天堂。
“这杯敬你,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后卿碰了碰李长生的碗,示意他喝酒:
“喝个痛快吧,我们两个,今天总有一个是最后一顿酒的。”
哈。
李长生在山上就猜出了后卿找自己喝酒的目的,也没感到意外,只是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跟他相比,自己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
李长生自嘲笑笑,添了碗新酒:
“这杯敬你,八十难熬过来了,只要今天熬过我这一难,就是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了,从此鲤鱼跃龙门,翱翔九天,再无约束了。”
“哈。”
后卿哈哈大笑,举碗对饮:
“砰。”
两只碗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又是一碗酒下肚。
“敬我们。”
后卿第二敬,举过头顶,洒在地上:
“敬我们与世不入。”
“敬自由。”
李长生也举起第二碗:
“此战不管胜负,望对方世代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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