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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府做侍卫的时候,赵凤鸢虽然不喜欢李杰,但这女人为人不错,还帮了她好几次忙,要不然她也不会在赵府这么多年了。
李杰也经常和赵凤鸢这种美女子打情骂俏,但两人的地位相差悬殊,李杰并没有对她有什么想法两人就像是朋友一样。
李杰在家里呆了两天,便换上了官服,出去任职了,至于要到哪一处,还需要和上官大人面谈。
兵马司,全称为五城军士,统领七品,麾下有五位经略使,负责东南西北四大区域,而中城,则是城主府的所在地。
李杰在次日向李先生行礼之后,便被派往南城。那里有个兵马司的分司,只要十天之内,经略使就会到上官府来一趟,一般都是在分府中。当然,如果是有急事,或者是上级的命令,那就不是他的职责了。
一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南城军士衙门的捕快帮闲,发现自家主子其实是个和蔼可亲的人,虽然在第一天的时候表现出了足够的威慑力,但在平时,他也会将自己的权力交给自己的部下。
南城的军士们还记得万经略使上任的第一天,对他们说的话:“我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不管你有多大的本事,只要你不惹事,我们都会对你好,我对你好,对我好,对我好,但如果你惹了***烦,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一开始,所有人都觉得万先生是在胡说八道,但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才知道,自己的经略使,的确是一言九鼎,将自己的权利交给了其他的捕快。
如果这些捕头没有完成上级的任务,万大人会毫不留情的用鞭子抽打,甚至是用大耳刮子。谁做的好,赚的多,都不是问题。
总而言之,只要不去招惹经略使,总比做以前的经略使要舒服得多。这是所有人都这么想的!
所有人都暗暗佩服,这位万先生,当真是一位好官!到了月底,万大人就给了兄弟们三成的贡品,说兄弟们辛苦了,要去万春楼喝酒。
李杰猛地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头上,回想着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李杰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
“怎么了?”怀中的女子似乎也知道李杰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她已经习惯了所有人都被她吸引,此时却有些不舒服,用娇媚的声音说道,试图让李杰再次对自己产生好感。
“睡觉去!”李杰没好气地骂了一句,见李杰如此不客气,他怀中的妖娆女子顿时闭上了嘴。
小时候,他家境殷实,同村的人都把他当小孩子,是因为他能给他们提供食物,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有一百多亩地。所以在李杰家境贫寒之后,他的朋友也就不再以他为首领,而是以一位家境不错的孩子为首领。
他成为了自己父亲的朋友的书童,被家里的下人欺负,但是随着自己的武功越来越强,十四岁的时候,一个经常欺负自己的下人,把自己的眼睛给打肿了,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自己了。
自己在妓院里做了一名打手,因为习武的时间不如那些身经百战的高手,经常被安排做一些体力活,还让自己帮他们洗臭袜子。后来自己拜师,总算是摆脱了辛苦的工作;后来他武功高了,袜子却是最弱的一个人给他洗的。当他和流氓们一起撬锁的时候,就算偶尔被人发现,受害者也不会主动靠近,就算上去,也会被揍一顿。
赤水城的城门外,他没有排队,反而得到了最浓的粥,这是他揍了一个大汉一顿,震慑住了所有人。
在争夺地盘的时候,自己和这对孪生兄弟打了一架,结果自己还能活下来,而另外两个人则是死了,这是因为自己的武功更高。
赵禄对二娘动手动脚,他砍断了赵禄孙子的一根手指,赵禄不敢报仇,而是拿出金银珠宝,这是他的铁石心肠,也是忌惮自己的实力。
自己能和这位妖艳的花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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