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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在光山市上学的时候,可是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圆圆的眼睛水灵灵的,不干农活了以后皮肤也越来越白皙细腻,可以说是远近闻名的一朵花。
哪哪都好,处处都优秀。
大家都觉得这个小姑娘上了大学更了不得,更漂亮。
谁也没想到她一头扎进了田间地头,从此不问世事,埋头做研究。
周文燕心疼的过来拉着她的手,也不敢用力,生怕生了冻疮的手指疼,小宁,你哥说得对,你是个女孩子,以后可是要嫁人的,为了学业研究是好事,但不能不顾身体呀。
嫂子,你多虑了。
唐宁换上家里穿的软底棉鞋,舒服的眯着眼睛叹气。
家里就是好呀,暖和的很。
外面还是狂风呼啸,滴水成冰,唐宁把周文燕送到林盛文身边,好啦,我的哥哥嫂子,你们就别替***心了。我这么大的人了什么不知道,我的目标是研究出高产的粮食作物,皮肤和手对我来说,不过是皮囊而已,可以适当保护,但并不值得我花费所有的精力去维护。
得,白说了。
林盛文无语,跟周文燕俩人对视了一眼,都表示无奈。
我支持小宁,你们两个都上班了,思想境界还没有小宁高!林国峰合上报纸,放到茶几上,站起身往厨房走,厨房里保姆正在烧菜,热闹的很,但是这个冻疮还是要注意,小宁你最近不要用手,记得按时擦药,冻疮不好好治疗每年都要复发的,难受的很。
哎,我记得了林叔叔。
唐宁也觉得手上微微的痒,有时候又会疼。
她没在意,那两天下雪的时候操作没带手套,等发现的时候手指已经冻伤了。
我们那时候呀,有那南方的兵去北方打仗,没经历过那样冷的天气,也没有厚棉衣,四肢狠狠的受了冻,在战场上捡了条命回来,结果这个冻伤要跟着一辈子,每年冬天都痛苦的很,千万要注意,别把自己冻坏了。
林国峰又忍不住殷切叮嘱,唐宁知道那段历史,乖乖点头。
嗯,林叔叔,我睡前都会记得擦冻伤膏,您放心吧。
行吧行吧,我们说也是白费口舌,不说了,开饭!林盛文看的眼酸,这爷俩处的可真好。
虽然林家人回来的少,但东西都是齐备的,保姆很快就烧好了菜,按照年夜饭的标准来的,一家人都坐了下来,林国峰还开心的开了瓶酒。
都喝一杯,今天是个好日子!
他招呼大家。
唐宁也端起了面前的小酒盅,跟大家一起举杯。
干杯!
雪又落了下来,地上原本就没有融化的积雪变得越来越厚。
能听见几声鞭炮声,还有远远传来的小孩子的笑闹声。
等过两年,家里有小孩子了,就更热闹。
林国峰自然想到了儿子儿媳的身上,他也有抱孙子的一天,想想心里就美滋滋的。
抿了口酒,多说了一句。
周文燕有点不好意思,看了林盛文一眼。
爸,过两年吧,在光山工作太忙,过两年工作稳定了再说。林盛文义不容辞,在家长面前一力承担。
知道忙还不回来?
林国峰不满意,放下酒杯,我怎么听说是你自己不想回呢?
林盛文本来就是下去混资历的,这个院子里的孩子,如果早早参加工作的,基本上都会走这个路线。
想要求安稳没多大野心的,安排个清闲的岗位,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但也不会有太大的晋升空间。林盛文属于自己有想法,又有能力的,他难得是有背景但并不全都依赖背景,做什么都要去尽力做好。
本来按照林国峰给他的规划,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调回京市了。
一个光山市的副局,调回来下基层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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