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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六: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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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大秦第一部外贸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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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能退税?”

    ~~~~~~~

    正如上述场景叙述一般,在新规定实施后,各地出现了此种浪潮。

    一战开始后,大秦的外贸迎来了飞速的增长。

    在各个地区,只要沿海,沿江,那么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船队将欧洲急需的民生物资运输到新加坡,运输的印度,在借由中转地区运到欧洲。

    当然,外贸虽然繁荣,但乱想丛生。

    迅速讨论之后,大秦人民委员会联合民政司法委员会出台一部法律。

    这部法律被誉为近代中国第一部外贸法。

    全称:大秦联合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简称:外贸法。

    在第一次外贸法律商讨中,成都。

    “我同意刘管义部长提出的意见,我让双手赞同!”ap.

    现任副部长,熊希龄主动开口回应到。

    “嗯!刘部长说的没有错。

    以前,因为洋人气势过甚,所以不论是晚晴还是北洋,他们的海关都是由洋人官员进行掌控的。因此,现在得变一变!

    洋人掌握海关。这不仅是对大秦国权的侵犯,更进一步的损害了大秦的各项经济。”

    很简单,对于一个拥有五千余公里海岸线的大秦来说,要是没有海关,那么洋人的商品,不论是好,是坏,都能够轻易侵入大秦,破话大秦本国产业。

    比如,***这种商品就是如此泛滥起来的。

    “海关部门一定要建立,刻不容缓!”

    一锤定音,秦石璜同意了组建大秦海关总署的命令。

    “此外,随着外贸的繁荣,各种现象也陡然频生。

    因此,我建议,我们要出台一部外贸法!”

    不久,民政司法委员,现任成都民事法庭总庭长,罗纶提议道。

    而闻此,会议陷入了热烈讨论。

    没错,对于一个成熟的行业来说,不可获取的一点:

    这个行业是否有标准,是否有法律保护。

    一战爆发,虽然外贸行业快速发展。

    但,与此同时,因为法律不健全,因为地方无法可依,因为标准的不同,沿海地区航运出现了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情。

    譬如,在广东地区,一些不够资格的航运商行接了外贸任务。

    要是仅仅如此,这也不算是大问题。

    重要的是,外贸请求方要求此无照的航运商行运输火药,运输士兵,运输煤炭等重要的战略资源到新加坡。

    而无疑,运输战略物资的外贸大大损害大秦的国家利益。

    此外,由于江河流域和海洋的划分不明显,从长江上游启航到新加坡的航队,竟然能够被收上十次,甚至是上百次的苛捐杂税。

    如此种种乱象,让百姓民怨沸腾。

    当然,归根结底,这些是因为没有法定的行业标准来约束。

    而具体实际,那就是因为没有一部外贸法划分各方利益。

    正因此,为了防止上面种种乱想再次发生,秦石璜召开了此次会议。

    漫长讨论之后,终于,在3月份,外贸法横空出世。

    外贸法中,首页写着一句话。

    秦石璜:“外贸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

    因此,全国贸易要不是一个整体,那么问题将会非常大。

    因此,外贸法就是将全国贸易形成整体的一个枢纽。

    各地外贸要严苛实行,以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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