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选择成为首富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4章 我很少主动帮人(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讲述男主是一个魔道巨擘,因为某种原因死亡,附身到了一个白痴身上,和原有兄弟的爱恨情仇。

    这是相当另类的写法,至少在现有的题材中很少有这种,难上加难,的小说。

    她当时之所以会写,只是因为看了某部电影,写着玩而已。

    “真的吗?这个我感觉会被别人骂!”

    这种有点违背伦理的剧情,要真的碰上卫道者,搞不好会被喷死。

    “人红是非多,如果没是非,那就说明你不红!凡事都要看两面,前面的那些全都平平无奇,除非你文笔逆天,否则就跟一滴水落在了大海中一样,激不起任何波澜!而这一本就像是一点浓墨,会迅速蔓延泛滥!”

    “真的吗?”

    李明月还是有点不相信。

    虽然李扬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是在她眼中,李扬毕竟是一个对写小说没有多少了解的人。

    “要不咱们两个打个赌吧?”

    “……”

    李明月犹豫了一下。

    “赌什么?”

    “要是你这本书火了,以后天天请我吃饭,如果不火,房子我就让你再免费住一年!”

    “……”

    听上去好像很合理。

    可是,你不是早就答应让我免费住了吗?

    李明月脑袋有点乱,但还是点了点头,虽然她好像没有赚到什么便宜,但好像也没有吃到什么亏。

    “好!今天就到这里了,我先走了!”

    告别李明月,李扬返回公司,继续忙自己的事情。

    今天的事对他来说,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

    不过对李明月来说,却是相当大的波澜。

    她来来回回的翻看李扬说的那个开头和构思,还在犹豫要不要试一下。

    再回头看看自己原本比较满意的那几个,现在再去看,好像一下子就变得寡淡无味。

    而李扬说那个,越看好像越有味。

    她犹豫挣扎了好几天,在询问过编辑,得到可以写,但成绩不会太好的回复后,她终于还是下定决心,试一试。

    大不了,浪费半年的时间好了!

    她深吸一口气,输入了小说的名字——

    魔道~!

    没过几天,李扬发现自己好像又多了一个小麻烦。

    “扬哥!”

    李明月在客服的带领下,走进了李扬新的办公室。

    他现在所在的地方并不是游戏公司,而是新租的写字楼,是属于扬帆投资公司的办公场地。

    “你怎么来了?”

    李扬奇怪道。

    李明月知道他的办公地点他并不奇怪,因为他跟她说过。

    原本是让她有急事的话,可以来这里找他。

    没想到她还真来了。

    “我给你送饭!”

    李明月脸色微红,把一个精美的饭盒放在他的面前。

    “……”

    李扬有点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