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唐:开局向李世民死谏,成了当朝红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零六章 金六爷(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约好的还钱十二两。

    结果后来要求还五十两。

    天呐,他哪有这么多钱,住的房子还是租的。

    金爷就要他拿女儿来抵债。

    也就是六天前,吴老四的女儿巧儿被带走了。

    带去青楼,不肯接客。

    那地方的规矩,不接客就要揍,饿着你,虐到你听话为止。

    便在昨天晚上,巧儿跑了。

    砸伤了楼里的一个送菜的小二,穿着小二的衣服,连夜离开。

    金爷这才上门来找。

    字据没有经过涂改,上面还有吴老四的签名。

    连吴老四自己都承认,这就是他的签名。

    可是他压根没在这种字据上画过押。

    高言慧明白这等伎俩。

    只用一点水过来,将字据弄湿了。

    上面的签字就和这张字据分离了开来。

    哼,只是伪造的罢了,把名字摘下来,贴在了上面。

    “哼,这便是你们的字据?”

    金爷紧张的咳嗽了一声。

    他看看江旭的脸色,不知道如何进退了。

    江旭:

    “依照朝廷律法,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

    “杖责三十,并且赔偿苦主二十两银子。”

    高言慧的回答,至情至理,一点都不带寻思的。

    也就是说,金爷不但一分钱拿不到,还要多搭进去八两银子。

    但他知道了江旭的厉害,好汉不吃眼前亏,给钱就行了。

    “来人呐,拿银子出来。”

    “爷,这……”

    “这什么这!快拿银子!爷的手还疼着呢,少啰嗦!”

    奴才没话,掏出了银子。

    高言慧将银子送到了吴老四的手中。

    事情到了这一步,可以放行了吧。

    “几位,金某可以走了么?”

    残月不许。

    “走?不是还有三十下杖责么,哪那么容易就走。”

    “可我的手都断了,还不足以抵挡那三十下杖责么?要不这样,金某自己去衙门里领杖责,这总可以了吧。”

    衙门?

    哼,都说是侯君集的人了,衙门还敢动他么。

    江旭说道:

    “你的手断了,是因为你仗势欺人。”

    “这跟吴老四的事完全是两码事。”

    “我不信任衙门的人,所以,你的杖责,还是在这儿领吧。”

    啊?!

    这是私设公堂啊!

    金爷重新振作起来,满腔的不爽。

    “就算是官,也不能在这种地方打我!”

    “大唐的律法不允许!”

    “你们放了我,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我也不会追究。”

    “我不会去告诉侯将军的。”

    啪嗒!

    身后的残月猛踹了一脚。

    让他摔了个狗吃屎。

    尤其是胳膊,疼的要命啊。

    “啊啊啊!!——”

    “金爷!”

    江旭:

    “夫人,算了吧,手都断了,别为难他了。”

    “这种人,断个手算什么,断子绝孙才好呢。”

    残月脾气大,从树上摘下根树枝,对着这货就是一顿抽。

    “啊!——”

    “让你仗势欺人!”

    “啊!!”

    “让你强抢民女!”

    “啊!——”

    “让你杀人不眨眼!”

    “哎哟!我没有啊!我没有杀人不眨眼啊!我没杀过人啊!”

    残月悠哉笑着。

    “我冤枉你不行么?”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