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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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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唱会落幕了,现场的歌迷们还迟迟不愿离去,簇拥过来想要同师晴要签名。

    面对狂热热情的粉丝,安保人员们也忙得焦头烂额。

    “不用等她了,她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要花不少时间呢。”

    庄晓梦摇了摇公孙瑾的胳膊,示意让他离开。

    “我想,我也得留下来给粉丝签名了。”

    公孙瑾看着围上来的歌迷,回眸看向她。

    “小瑾,给我签个名吧!”

    “公孙瑾!我是你粉丝啊!”

    看着周围围得水泄不通的歌迷,公孙瑾有些不知所措。

    庄晓梦却是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用手将沿途的粉丝们推开,往外跑去。

    “唉!哎哎,你干嘛?”

    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在后面追逐着,发出狂热的呐喊。

    少女牵着他的手,迎着世俗的潮浪奔跑,将全世界的喧嚣都甩在了脑后。

    就像婚礼上牵着恋人的手逃婚的新娘。

    “呵呵~”

    公孙瑾是能听得到她在笑的,尽管他看不到她脸上的笑容。

    场馆外面飘着雪,一眼望去都是纯净的雪白。

    飞雪浮现在城里的月光里,飘摇在霓虹里,落在街边的路灯里。

    “后面好多人在追呢,我们得快点跑!”

    庄晓梦说着,语气略显俏皮和激动。

    呵出的气息在夜间化作袅袅的云雾。

    “嗯!”

    公孙瑾也迈开步子,和她一起沿着长街奔跑。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声音渐渐消失了,两人这才停下,扶着膝盖开始喘息。

    “呼,终于逃脱了。”

    庄晓梦拍了拍胸口,心有余悸。

    “别傻着给粉丝那样签名啊。”

    “那么多粉丝,你要签多久啊?”Z.br>

    “我妈之前给粉丝签名,签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手腕都骨折进医院了。”

    “而且签名的纸如果是白底,会很麻烦的,要是被有心人拿去弄了合同。不就掉坑里了吗?”

    她看着公孙瑾,微微喘着气,眸中有晶莹的微光闪耀着。

    “嗯,是我考虑不周。”

    公孙瑾微微颔首。

    艺人是个很奇怪的职业,一方面需要粉丝们的喜欢,需要热度。

    另一方面,艺人们都不希望粉丝进入他们的生活,也不想和粉丝有交集。

    这种不对等的关系,是公孙瑾讨厌艺人这一行的重要原因。

    他只是希望有人喜欢他的歌,至于他自身,有没有人喜欢都无所谓的。

    “你跑得真快,我差点都跟不上你。”

    回学校的路上,两人慢慢走着。

    公孙瑾撑着伞,为她遮着头顶的雪花。

    “嘿嘿,以前听完妈妈的演唱会,她就会和助理换一身衣服,让助理穿着她的衣服从正门走,让助理吸引粉丝。”

    “然后趁着粉丝们不注意,就这样拉着我的手赶紧跑路。”

    庄晓梦说着,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每一次她牵着我的手奔跑的时候,后面总会有很多歌迷和记者追赶。”

    “妈妈就会带着我到处跑,和他们玩躲猫猫。”

    “反正,就是挺刺激的。”

    她说着,鼻尖冻得微微泛红,搓了搓手,往手心里呵了一口热气。

    “那……今天的演唱会,开心吗?”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问道。

    “开心啊!”

    庄晓梦不假思索地答道。

    “妈妈虽然还是那么肉麻,唱的歌也还是那几首,但就是很开心。”

    她说妈妈的歌都听厌了,但师晴唱的每一首歌,她都有在台下跟着哼唱。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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