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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了一杯速溶咖啡。
然后点开了“被拐走的牛马”的《开到荼靡花事了》,每次她写文没有思路的时候,就会看他的小说。
这个作者遣词造句很厉害,而且很多剧情和伏笔的设计都很巧妙,让她受益匪浅。
《三国》和这本书,是她目前最喜欢的两本书,也一直在追读。
追读完最新章节之后,钟苓子突然睡意全无,被吓出了一声冷汗。
不为别的,只因为里面的情节太过震撼。
“人命比猪狗还要低贱,肥壮的人暴晒做成腊肉。”
“老瘦男子当柴火烧!年轻妇人的肉比羊肉还好。”
“小孩的肉最嫩,连肉带骨一起煮得烂熟!这也太可怕了。”
钟苓子深受震撼,过了好久才缓过神。
“第一次见到这么敢写的,小说原来还能这么写。”
“这本书的剧情虽然虐,但虐得很自然,就好像是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事情一样。”
“还有什么小说能比历史更精彩呢?”
“这个作者的书,有很浓的家国情怀。”
“或许我也可以考虑,写古言文。就从那些历史故事里汲取灵感。”
“对的,没错。”
钟苓子这样想着,很快就敲定了新书的大纲和背景。
“但是具体用哪个朝代的背景呢?还是像他那样架空呢?”
她看着朋友列表里的“被拐走的牛马”,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找他询问一番。
“时间比较晚了,他应该睡了吧。这么晚了打扰他也不好。”
消息编辑到一半,她又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等明天再向他请教。
公孙瑾发布最新章后,又多了不少评论。
“人竟然被当做两脚羊下锅煮!”
“吃人肉!简直可怕!”
“有什么可怕的?你看看历史就知道了,几千年都在吃人!”
“现在有些想穿越回古代的,你们看看这就是下场。”
打了个呵欠,公孙瑾强忍着睡意,切换到“开到荼靡”的账号,准备开始码三国。
孙策投靠在袁术手下,虽然晓勇,却屡受轻视,郁郁不得志。
“总有一日,我要尽得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完成先父未竟的大业!”….
东吴的势力中,公孙瑾喜欢的角色不多,孙策算是其中之一。
和袁术对传国玉玺念念不忘,幻想着拿到玉玺当皇帝的美梦不同。
孙策用孙坚拿命的传国玉玺,同袁术借了几千人马。
然后用这笔启动资金开始了艰苦的创业。
他志向远大,与周公瑾志趣相投。
有了周瑜的辅佐,孙策如虎添翼。
和太史慈的那一战更是尽显英雄气概。
孙策和太史慈虽为对手,却惺惺相惜。
最终太史慈深受其感动,带兵来投。
孙策经过大小十数次战阵,最终夺得江东六郡。
公孙瑾正码着字,门外又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
“哥哥,是我。”
庄小鱼的声音弱弱地从门外传来。
公孙瑾开了门,小丫头穿着睡衣,一把揪住了他的胳膊。
“怎么了?”
公孙瑾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俯身问道。
“呜呜,我不敢上厕所。”
“坏姐姐,给我讲的故事好吓人。”
“她给你讲了什么故事?”
公孙瑾淡淡笑着。
“电锯杀人狂。”
庄小鱼嘟着嘴,有些委屈。
“行吧,你去上厕所,哥哥在外面等着。”
公孙瑾觉得有些好笑。
庄晓梦看起来那么孤僻高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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