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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方孝孺第十族,朕杀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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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宁波府的吏治监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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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府发展起来了,就应该多担当。

    这是王守敬贯彻下去的原则。

    只要他还在宁波担任知府一天,就必须执行他的意志。

    无论是为富不仁,还是将钱财囤积起来,都是错误的做法。

    王守敬在发展市舶司,发展宁波府的同时,也在引导商贾们进行消费。

    薪水、工钱是百姓的劳动所得,这是应该、也是必须给予他们的报酬。

    勤劳致富,将成为他们的信仰。

    而富人“消费”,可以让百姓们获得更多的利益,促进各种产业的发展。

    “知府大人,各地逃灾而来的百姓,都安顿好了。”魏宗恭敬地汇报道。

    这些天,他忙得脚不沾地,负责沟通商贾、难民,形成雇佣关系。

    官府会留下契书,作为存根。

    这是一种威慑!

    有了契书,逃难而来的百姓,不敢胡作非为,减少恶劣案件的爆发。

    刁民至始至终都是存在的,不能不提防。

    也可限制商贾压榨劳工。

    没有路引、契书的逃难百姓,很容易成为“黑户”。

    官府很难确实他的身份,就不会轻易开出证明。

    商贾很容易利用这一点,拿捏劳工,比如拖欠工钱之类的。

    “安顿好百姓后,多派遣衙役巡查街道。”

    “我已通知宁波卫,加强各城区的治安管理。”

    王守敬做出了充足的准备。

    不能让逃难百姓的到来,降低了本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现在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五湖四海的人汇聚宁波府,各种各样的口音都有。

    宁波籍贯的百姓,具有天然的优势,无论是介绍工作,还是做一些小生意,都能够养家糊口,赚取丰厚的报酬。

    一些市井、油滑之徒,成为了官府重点关照的对象。

    “知府大人,码头上逐渐出现了一些帮派,打架斗殴抢活的事件,开始频繁了。”屠子真对此忧心忡忡。

    抱团取暖,这是常态。

    现在的案件,也很难进行侦破。

    一群人套个麻袋,打闷棍。

    这怎么查?

    被打的人,或许都不知道谁打了他。

    更别提官府查案了。

    所以很多糊涂账,很难清算彻底。

    王守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扩招人手,加大巡逻力度。.

    只有当场逮到,才有破案的可能。

    这对基层官吏的要求,上升了一个档次。

    王守敬很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

    人性中最大的恶。

    不是自私。

    不是贪婪。

    不是虚伪。

    更不是狂妄。

    而是为难他人!

    尤其是在获得某种权力后,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难他所能够为难的所有人。

    以此来获得他的成就、满足感,以及谋取利益。

    这种人,是真正的恶人。

    底层的“县吏”,能够很好地演绎这一点。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路引”。

    百姓要去往其他地方,离乡百里,必须向官府报备。

    这是大明律令的规定,宁波府也必须遵守。

    没有路引,那就是罪恶,百姓会受到惩罚。

    底层的县吏,利用这一点,威逼、胁迫百姓。

    还有税吏,尽可能地为难交税的百姓,概括为秤大、斛大、脚大等等。

    所以王守敬曾提出“养廉银”的概念,变相提***吏的俸禄。

    享受着宁波府优渥的待遇,还敢去做一些龌蹉的事,休怪律法无情了。

    王守敬处置起来,毫不手软。

    吏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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