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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牙买加,为什么又是这个见鬼的地方。
奈德这下知道前方的建筑群到底是什么了——他走到了来时的老路上。他蹲下身子,用一根沾着血的鼹鼠骨头画下了一个骷髅,并且在骷髅旁边画出了箭头。他讨厌这条路。讨厌这根骨头。也讨厌韦斯。他不知道镇民们是否真的在前面,虽然他很乐意带着枪手们满世界兜圈子,但麦奎迪可能经不起这个。
他刚丢下骨头,就听见了人说话的声音。在清晨的曙光里,两个人从前方的路上向他走来。奈德本能地躲到一堵墙之后,那两个人没有注意到他这边,他们在争吵,准确地说是一个在大声嚷嚷,一个在附和。
“詹姆斯,我从没想到会这样。”
“这没什么好说的,我受够了!再这么下去我们会死的!”
奈德抬头看了一眼,这两个人身穿义勇军服装的人是他见过的,一个是詹姆斯·怀尔,开会的时候他总是站在普雷斯顿身边,也许他们的军阶比较接近,还有一个不熟悉,好像是叫安德森什么的,只是普通士兵。
他盯着路面看——他们即将要走的地方,上面有自己刚刚画上去的骷髅标志,他看到过很多次枪手,他画地很好,所以他们绝对能够一眼就认出来。他躲在墙后伸出一条腿,竭力伸出腿去擦掉它,没抹两下,他们就走近了,他不得不缩回去。
那两个人还在接着嚷嚷,詹姆斯·怀尔还在忿忿不平:“刚加入义勇军的时候谁不怀着美好理想去的,但是谁知道根本没有军饷,连一个瓶盖也没有!打一次仗要花多少钱——子弹、保养枪支、食物、修理装备和医药费哪个不要钱,将军每次都讲什么责任、奉献、荣耀,全他妈是空谈!一开始被保护的聚落还会给我们一点小钱,后来,干脆怪在我们头上,他们说都是我们保护不力,搞得他们都不敢出门种田!当我是傻子吗?”
“我们的总部也有人照顾农田,完全不够,没想到士兵们都挺过来了。”
“但是这次,根本不是一回事了,安德森,那些枪手和我们之前碰到的不是一个级别的,再留在那里我们就真的完蛋了。”
“但普雷斯顿还想继续,我们再走了的话,他……”
“他和我们不一样,他为理想死可是开心得要命,但我还想活几天。以后我们要按照自己的方法来办,你跟我走吗?”
“当然,老兄。”
“我知道一个地方,他们叫它自由之地……”詹姆斯·怀尔的靴子一脚踩在奈德留下的记号上。他们从他藏身的墙前面经过,甚至没有看地板。看来这两个人害怕了,奈德回顾着自己的从军生涯,如果他们说的军饷的事情是真的,那么他们应该害怕。唯一的好消息是——他知道普雷斯顿他们往哪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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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见到普雷斯顿的时候,他们正从牙买加奔逃出来,一半以上的人都鲜血淋漓。而无数干枯起皱、衣着有伤风化的尸鬼正从街道两边所有的房子里摇摇晃晃走出来,个子瘦小的尸鬼在街上连滚带爬扑向他们。
普雷斯顿走在最后面,他开枪掩护着这些人,但尸鬼的数量太多,他每干掉一个,就有其他四个毫不畏惧地冲上来,尸鬼跑得飞快,而他又需要转转转。
奈德在身上找了找,没有武器了,都被枪手收走了,当然还有几个□□,除非他想把普雷斯顿·加维一起炸上天,否则最好别用。他跑到街边房子里,跨过一具被啃了一半的尸体,抄出一把折凳追了上去。
普雷斯顿意外地在一众人的惊呼中听到了一个疯狂的嚎叫声,他正竭力甩脱尸鬼的纠缠,却猛地在它们上方看到了一把椅子。这把折凳虎虎生风地砸在了尸鬼们的膝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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